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体青[2016]1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6.12.23
【实施日期】2016.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苏体青〔2016〕19号)
各市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切实提高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规范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江苏省示范性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以下称示范俱乐部)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一)各市体育局根据《江苏省示范性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示范俱乐部的集中组织申报工作。省体育局不受理俱乐部单独申报。
(二)各市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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