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物流监控(空港版)系统
申报操作手册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九年三月
一、系统简介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空运入境货物量大幅上升。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牵头及统一指导下,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进境物流监控(空港版)系统”,实现了空运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无纸化申报及放行,系统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 实现空港入境货物入库单信息的电子化,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性,减少申报信息录入工作量;
2、 实现空港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电子化审核、电子化放行,加快货物检验检疫放行速度,提高通关效率;
3、 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总体目标。
系统相关方如下:
1、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电子信息,发送电子指令。
2、 海关监管仓库:货物到达仓库后第一时间提交入库单信息,并按照检验检疫指令配合施检或放行。
3、 代理报检单位:按要求补充录入货物信息,向检验检疫申报,并依照电子指令完成相关工作。
4、 系统运营商: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系统申报平台提供用户开户、运营维护等服务。 热线电话:-12。
运行环境:
硬件: | CPU:INTEL Pentium 或以上 内存:256M或以上 硬盘空间:2GB或以上 |
软件: | windows2000,Windows XP 简体中文 IE 或以上 |
网络环境: | 需Intelnet接入,连接速度建议达512K |
二、操作说明
1、系统开户
浏览器打开,在弹出小窗口中下载开户申请表(确保浏览器未拦截弹出窗口),填写完整后:
海关监管仓库联系-808,,贺春辉
代理报检单位联系-124,,陈骥
2、系统登录
浏览器打开,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均区分大小写)登录,并在“声明界面”确认后,进入系统首页(请密切关注系统公告)。
3、海关监管仓库操作
仓库单位点击左侧 “入库单报文” 选项进入主操作界面(入库单报文管理界面),实现入库单的维护及回执查看操作。
(1)添加入库单
可通过报文传输、界面录入等方式新增入库单。界面录入时,点击主操作界面中的“添加”按钮进入“入库单添加界面”,输入完整的信息后保存,完成入库单的新增。
(2)查询入库单
入库单数据添加成功后,返回主操作界面按查询条件对已存在的入库单数据进行查询。查询后点击报文列表中“总运单号”可查看细目。
(3)修改入库单
点击上图列表中“修改”按钮进入“入库单修改”界面(代理报检单位已申报且有回执产生的入库单不提供“修改”操作),完成后保存修改。
(4)删除入库单
在报文列表中,选中总运单号前的复选框(可多选),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只能删除代理单位未申报的报文)。
(5)查看回执
点击主操作界面的“查看回执”按钮进入“入库报文查看回执”界面,按照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可对查询结果进行下载),并按照“状态”栏内容配合施检(“查验B”为施检后放行,“查验C”为提货后施检)或放行。
4、代理报检单位操作
代理报检单位点击主页左侧“空运电子舱单申报”选项进入主操作界面(“空运申报”界面),输入总运单号和分运单号并点击“查询”按钮(直单时分运单号栏需再次填写总运单号)进行申报操作。系统将自动根据“状态”栏(“基础数据”指入库单,“企业数据”指申报信息)提供操作权限。如需对已存在申报单证进行查询、修改、删除及回执查看等操作时,则直接点击“返回列表” 按钮。
(1)法检申报
在申报查询界面点法检申报,进入法检申报界面,依次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
(2)非法检申报
在申报查询界面点非法检申报,进入非法检申报界面。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后,选择申报类型。
● 普货申报
申报类型选“普货申报”, 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按钮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
● 转关申报
申报类型选“转关申报”, 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
● 特殊申报
私人物品、邮件包裹、直通放行等货物在申报类型中选“特殊申报”,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按钮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
(3)已申报数据操作
如需对已存在申报单证进行查询、修改、删除及回执查看等操作时,则直接点击“返回列表” 按钮),进入列表查询界面。
● 修改:在货物列表中选择一条状态为“保存未发送”的数据,点击对应的“修改”链接,进入修改界面。
● 删除:选择一条或多条状态为“保存未发送”或“重新申报”的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对选中数据进行删除。
● 发送:选择一条或多条“保存未发送”状态的数据,点击“发送”按钮对选中数据进行发送。
● 回执打印:在货物列表中点击有回执记录的“回执”操作链接,进入回执打印界面。当申报的货物项为多条时,请在打印回执时打印货物列表附页。
三、申报状态说明
状态类型 | 可执行的操作 | 说明 |
保存未发送 | 修改、删除、发送 | 申报数据已暂存,但尚未发送至检验检疫机构。 |
已发送 | 已完成申报,等待回执。 | |
放行 | 打印回执 | 电子信息已符合提货条件。 |
法检确认 | 电子报检后申报 | 需进行法检申报操作。 |
交单 | 打印回执 | 携打印回执及相关纸质单证至非法检申报窗口办理。 |
查验B | 打印回执 | 携打印回执及相关纸质单证至施检部门办理,施检后放行。 |
查验C | 打印回执 | 先办理提货手续,再将货物运至指定场地完成施检后放行。 |
退运 | 打印回执 | 需将货物做退运处理。 |
销毁 | 打印回执 | 需将货物做销毁处理。 |
重新申报 | 重新申报 | 申报信息已退回,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 |
四、问题处理
系统使用单位需密切关注系统公告,遇到问题(如发送异常或较长时间无回执等)后及时联系亿通热线-12解决。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