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时间: 下载该word文档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fae.cn>>>>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
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这是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造福人民,对于建设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包括书面报告的《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刘昆部长口头报告的《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为做好相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全国人大财经委组成调研组,在组织召开中央部门座谈会,走访部分驻京中央金融企业,赴上海、江苏、宁夏、深圳等省、市、自治区开展实地调研,委托北京、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与管理基本情况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国有金融企业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布局有序调整,资产管理逐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享有的权益,以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据财政部汇总统计,截至2017年末,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金融企业和机构资产总额241万亿元,负债217.3万亿元,形成金融企业国有净资产16.2万亿元。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分布情况。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金融企业集团,占比达到82.7%;集中在中央本级,中央金融企业集团国有资产占全国金融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的比重为76.1%;集中在银行业,中央和地方银行业国有资产占全部国有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5.3%和54.2%。
截至2017年末,全国金融企业境外资产规模18.1万亿元,集团层面享有的权益总额0.9万亿元,投资总额和权益比2013年分别增长了50%、100%。从级次看,中央本级境外机构数量、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占到90%以上;从行业分布看,境外业务以银行业为主。
中央金融国有资本经营情况。2017年,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8万亿元,净利润1.4万亿元,平均分红比例28.9%,比2013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扣除客观因素,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10.8%。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进行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等要求,围绕“建制度、抓管理、防风险”三大主线,不断改进金融企业国有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www.fae.cn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fae.cn>>>>
资产管理工作,实现“保值增值、布局优化、质效提增”目标取得积极成果。
1.不断健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管理行为。党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6月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金融国资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明确了集中统一、全流程全覆盖、穿透管理和全口径报告等要求。财政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构建以产权登记、评估监管、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框架体系,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制定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办法,建立以国有股权董事决策为手段的国家股东意志表达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2.优化调整国资布局,着力提升国有资本影响力。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坚持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有机统一,通过补充资本金更多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金融机构集中,通过处置低效无效资产逐步从非核心业务退出,通过加快重组整合步伐提升资产配置效率。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有序推进金融机构改革。一是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法人治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通过增加外部董事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强董监事任职资格审核,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治理结构。深圳市要求国有金融机构中三分之一的董事是外部董事,以强化监督。二是明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通过确定改革方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商业银行与开发银行、开发银行与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之间业务交叉和相互竞争的问题,明确了政策性业务与自营性业务的界限,有利于推动政策性银行回归主业。三是深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在坚持国有控股地位的前提下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优化股权结构,发挥战略投资者作用。四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体制机制,探索将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有机结合,全面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重大决策前置程序的要求,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等方面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4.不断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意识和能力。国有金融机构着力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我国已初步构建起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调研的一些地方也在拓宽实体企业融资来源、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如,江苏省创新以“两无四有”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专项产品,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提高了融资效率。截至2017年末,全省累计投放432.3亿元,支持小微客户12052户次,贷款平均执行利率5.27%,带动新增就业约3万人。
5.立足实现保值增值,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风控指标,积极稳妥处置重大风险案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效发挥国有金融机构“定海神针”作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着力化解信用风险,启动交叉性金融风险防控,夯实操作风险管控和案防基础,持续关注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强化境外合规风险管控,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出了重要贡献。上海市构建了包括偿债能力、资产治理、盈利能力、投资能力等4个方面35项指标的金融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构建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内控建设、风险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五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强化企业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和资产评估风险防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面临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还面临和存在着布局不优、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机制不科学、经营收益预算管理不规范和法制建设滞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国有金融资本功能定位、结构布局需要调整优化
国有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如何实现科学定位,做到既有利于保持国有资本必要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又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始终是一个重大课题。国有资本在金融领域占主导地位,这个问题显得更为重要。适应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金融回归本源、有效服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有效利用国际金融资源,要求国有金融资本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