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力大厦物业管理处
员 工 手 册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目 录
前 言
宗 旨
架 构
第一章 劳 动 条 例
第二章 员 工 福 利
第三章 规 章 制 度
第四章 奖 惩 制 度
第五章 安 全 手 则
第六章 修 订 与 解 释
附 件 承诺书
前 言
欢迎加入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唐电力大厦物业管理处)。
《员工手册》旨在为使大唐电力大厦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纳入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轨道,帮助阁下了解大厦以及相关的政策,包括人事政策、计划、规章制度等,明确阁下在任职期间所享有的福利和应尽的职责。
《员工手册》发至公司全体员工,希望认真立刻严格执行。若有不明之处,可向人事行政部咨询。唯有公司拥有《员工手册》的全部解释权。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一套制度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公司自身的发展,都有可能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因此,希望全体员工在严格执行《员工手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向公司提出补充建议,以使《员工手册》日臻完善,更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勿庸置疑,阁下及所有员工是本公司的最有价值的财产,有了您的参与和合作,才使我们的工作日趋完美,以下原则是制定总政策、计划、程序以及规章制度时的指导思想。
职位不分高低,工作不分贵贱,员工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同等重要。
人人平等,员工都应该受到尊重与认同。
将根据经营状况向员工支付合理工资,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努力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并通过适当的培训,丰富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提高技能,为员工不断发展创造条件。
一.宗旨—以服务为原则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唐电力大厦物业管理处)的管理理念是成为一个关心员工,帮助员工不断向前发展的团队。相信,除了大厦的客户外,大厦的重要财产是每日在辛勤工作,具有良好素质、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员工。
选人原则是: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用人原则是:以人为本,量才而用,唯才是举。
对员工的希望是:自强不息,不断进取;
团结合作,互相沟通;
参与管理,追求卓越。
对待员工的态度是:尊重人格,维护尊严。
二.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大唐电力大厦物业管理处架构
行政文员
第一章 劳动条例
1. 员工类别
员工为合同制员工。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雇员义务,并获得工资及享受劳保福利。
2. 招聘条件及应聘程序
(1) 聘用条件:
招聘原则因事设职,因职招人,并按该职位的要求、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工作经验及健康状况、个人品行等做为入职标准,力求做到用人之长、人尽其才。
(2) 应聘程序:
经过仔细的筛选过程,包括口头审查和背景核实等,人事行政部将条件最佳的申请人推荐给有关部门负责人面试,对已通过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面试的申请人亦需经过总经理最后审批决定,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申请职位之员工需向人事行政部呈交:
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故意虚报隐瞒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被即免职解聘,而不做任何补偿。
(3) 入职程序:
应聘员工接到聘用通知后,携带有关资料按时到人事行政部报到,签订试用期协议,凭人事行政部开据的人事“入职通知书”领取《员工手册》、胸卡、考勤卡办理入职手续。
(4) 个人资料:
员工必须如实按管理处要求填写各类登记表及申报电话号码。员工必须将有关迁移住址、婚姻状况、 生育子女等变更事宜即时通知人事行政部门,以便及时更正。若有谎报情况,管理处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5) 申请证明:
凡要求管理处出具有关个人人事证明的员工,必须书面申请,管理处有权决定出具与否。
3. 试用期
若员工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办理入职后,入职员工试用期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4. 劳动合同
(1) 录用之员工一般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享受管理处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2)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3) 劳动合同的续签须在劳动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考评,员工能达到或基本达到公司要求,并经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如解除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5. 薪金
(1) 薪金制度
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员工不同的职位、岗位、业务技能、经验、学历、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而确定员工薪金。
管理处工资结构为:
工资总额 = 基本工资(48%))+福利补贴(20%)+绩效工资(32%)
本公司采用工资保密制度,所有员工须对其薪酬资料保密。不得泄露本人的工资标准,也不得打听他人的工资标准。凡泄露工资机密者,一经核实,公司有权给予立即辞退,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2) 薪金调整
公司将根据财政状况和每位员工工作表现来作为调整薪金的依据。做到无功不赏、无过不罚、赏罚分明、有升有降。薪金每年调整之行为,并不是一个固定行为,公司保留最后决定的权利。
(3) 薪金发放
每月5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至就近的工作日,特殊情况将预先通知员工后推迟支付。
(4) 年终奖金
按财政状况一般以一个月基本工资形式发放年终奖金。凡试用期内之员工不予发放。服务期不满一年的员工,按入职的月份计发。15日前入职者以当月累计核算,16日之后入职者以次月开始计算。公司最终将保留发放的权利。
6. 工作时间与超时工作
(1) 依照国家规定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每一岗位工作的具体时间按照所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用餐时间以具体安排为准。
(2) 超时工作:
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工作。
A. 如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须提前申请并由部门主管审核,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主管加班须由物业总经理批准。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加班,事后应在24小时内报知物业总经理,并补办审批手续,未得物业总经理批准则不计发超时工资或倒休;
a. 国家规定法定节日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加班应以日工资的300%发放加班费。
b. 公休加班应以日工资的200%发放加班费。
c. 日常加班(非节假日加班)应以日工资的150%发放加班费。
d. 超时工资一般在当月工资中发放,未发放的部分将由人事行政部下发倒休条至各部门,由各部门安排倒休。
注:加班费计算应以基本工资为核定基础核算日工资或小时工资,为方便员工日常发生的请假情况之需要,在员工提议下可将加班按存休处理,公司则不再为其支付加班工资。
7. 调配、晋升与离职
(1)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主张“内部提升”的做法,若有提升空缺,将首先考虑从内部称职的员工中挑选,根据员工的工作、品行、文化程度、能力和潜质,调配或提升到相应岗位。
(2)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的,有权提出辞职,但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呈交辞职报告(或以一个月薪金作为未提前通知的补偿),物业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物品归还及相关手续后,到财务部(在指定日期内)领取结帐工资。
8. 裁员与辞退
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超员时,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被裁减人员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章 员工福利
1. 根据《劳动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
2. 法定休假日
员工可享受每周两天公休日,具体日期由管理处自行决定,特别是轮班员工。
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的十天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它假日。
3. 医疗
员工因病就诊,应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4. 婚假
取得合法的结婚登记证书,可享受婚假三天。符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的(女初婚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初婚年满二十五周岁),可享受婚假十天。假期工资照发。
5.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即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去世,可给丧假三天,假期工资照发。
6. 产假
已婚女员工生育假为九十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其它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工资照发。
7. 年假
凡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按规定享受七天有薪年假,部门主任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十天有薪年假。休年假的员工需提前15天向部门申请,经人事行政部核实,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原则为:
(1) 以不影响工作为主。
(2) 管理处有权根据工作情况是否准批假期申请。
(3) 部门主管应配合公司做好每年员工年假工作安排,以免影响工作。
(4) 年假应在该年度内享用,不得跨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物业总经理批示,另行处理。
8. 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凡由公司出资受训人员须签订培训协议书,按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9. 文娱活动
为充实员工业余生活,将尽可能经常举办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康乐、体育、文艺、旅游等活动。
第三章 规章制度
1. 员工行为准则
(1) 仪容仪表
发型:男员工发式不可超过颈部,女员工头发不能凌乱,发卡形
状不可太夸张。
体味:确保无口臭和体味。
首饰:无论男女员工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金器、女职工佩带耳
环,只能为细小的饰品。
胡须:男员工不可留胡须,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保持清洁。
手部清洁:无论男女员工必须保持手部清洁,指甲不藏污垢,女
员工不能涂有色指甲油。
(2) 办公室职员守则
A. 办公桌要保持整洁,不许在办公室内私人会客,有事外出须向部门主任请假,告知去向。
B. 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C.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办公材料,领用办公物品须登记。
D. 工作时间内禁止拨打声讯电话及私人电话,一经发现,照价支付并给予纪律处分。工作电话要简明扼要,使用礼貌用语。因工作需要报销手机费的员工,要做到二十四小时开机,做到随时联系。
E. 凡属工作需要已配备对讲机的人员当值时必须携带,以便保证在工作区域范围内的有效联系。
F. 为了提高办公效率,各部门要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通力协作、顾全大 局,避免相互推诿。
G. 遇到有不同意见,下级要服从上级,重大事宜需请示物业总经理。
H. 任何职员禁止翻阅他人文件,要将与工作相关之文件妥善保管。
I. 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区域前要本着点滴节约的精神,人走灯关。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消除不安全隐患。
(3) 工作时间内职员守则:
B. 办公区域内严禁打架。
C. 工作时间内严禁赌博。
注: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10%。
(4) 职业道德:
员工必须全身心地为公司服务。在与公司客户或其它组织洽谈业务时,不得考虑个人利益而放弃公司的利益。任何人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从事专业活动或谋取第二职业。
(5) 保密纪律:
员工受聘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及公司资料,须绝对保密,不得携带出公司,更不得外漏,否则视为严重失职,公司可采取任何惩罚措施。
2. 考勤制度
(1) 打卡制度
A.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按规定打卡,提前十分钟到岗,并准备充分的时间更换制服。
C. 员工必须依照部门编制的工作时间表到岗工作,如需调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D. 凡未正常打卡者,应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并注明原因,月底汇总人事行政部。部门主任级人员出现未打卡情况,应有物业总经理签字方能生效。
E. 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严禁托打代打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双方责任。
F. 擅自涂改、损毁及遗失考勤卡者,需交人民币10元补办,并给予口头警告。
G. 凡未办理任何书面请假手续的员工(在有特殊证明的情况下例外)无故不来上班者即视为旷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乃至辞退,并无需做任何补偿。
(2) 迟到、早退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A. 迟到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
B. 迟到或早退10分钟至半小时,扣工资总额的5%。
C.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60分钟或累计次数达5次以上的(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3) 病假
A. 员工因病缺勤(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当天通知部门主管,事后必须呈交有效之医院证明并填写请假单向部门主管申报。因急诊就医应出具盖有急诊章的请假条。
B. 员工须在生病当日本岗位上班半小时内电话通知部门主管,病假证明须于员工病假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内呈交部门考勤员处备查。对未能出示有效之病假证明者,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C. 经常申请病假的员工,人事行政部将要求该员工做详细的体检,若证明身体欠佳,不适宜本岗工作,公司将予以劝退,体检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D. 凡伪造病假证明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劳动合同,且不作任何补偿。
E. 病假工资:(基本工资+福利补贴)×50%÷20.92×天数。
(4) 事假
A. 凡员工因事请假需由本人亲自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交部门主管审批;并抄送人事行政部,请假单由部门主管备案。当天突发急事不能出勤者须于当日本岗位上班半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于出勤当日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凡未及时通知或事后未补办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B. 连续事假超三天的(不含公休节假日),需写事假申请报告,报人事行政部核实后经物业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C. 请假手续不符合公司规定者一律视为自动离职或按旷工处理,公司将不作任何补偿。
D. 试用期,学习期一律不可请事假,否则将顺延试用期。
E. 事假工资:工资总额÷20.92×天数。
(5) 请假审批程序
A. 员工请假应逐级上报审批,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审批,抄送人事行政部备案,方可落实。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由人事行政部报物业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休假(事假必须先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视作旷工处理)。
B. 主任级以上员工请假,需由物业总经理审批,人事行政部备案。
C. 全体员工当月考勤统计,由各部门主管连同《倒休条》、《请假单》、《加班申请单》以及其它考勤原始单据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人事行政部。
(6) 旷工:
未按正常手续请假达60分钟以上或累计次数达5次以上者视为旷工。
A.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30%。
B. 旷工二天,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60%,或给予降薪降职的处理。
C. 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公司将予其即时解雇,且不作任何补偿。
3. 员工证(胸卡)
(1) 每位员工均由人事行政部发给员工证。穿制服的员工必须佩带员工证于上衣左胸前,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佩带员工证。部门主管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
(2) 员工证遗失应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除因时间过久而导致损毁(以旧换新)外,每次补领新员工证需交人民币20元。
4. 制服管理
(1) 员工制服按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制服样式根据工作性质而定。所有制服的发放与保管按有关规定办理。
(2) 试用期内未领到工服者需按要求着装,不得穿休闲装出入办公场所。
(3) 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清洁及完整;如因工作疏忽或滥用引起制服损坏或遗失,须由员工自行赔偿。在试用期内丢失的,由员工本人100%赔偿。
(4) 工服有破损时,要申请修补,如工服使用正常损耗出现多次修补或出现残旧不宜继续使用时,须以旧换新。
(5) 员工每月按规定时间洗涤工服。
(6)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穿着工服离开工作区域。
5. 员工更衣柜
(1) 凡需穿制服上班的员工均分配更衣柜一个,用作储存个人衣物之用。
(2) 员工需经常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3) 任何人不得随意与他人调换衣柜。
(4) 更衣柜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如有违反公司不负责任何经济损失。
(5) 禁止在员工更衣柜内放置危险及易燃物品。
(6) 不得私自加配更衣柜钥匙或私自更换更衣柜锁。
(7) 上级主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员工更衣柜(人事行政部有权定期抽查使用情况,但必须两人以上在场)。
(8) 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清理及将钥匙退回,若钥匙遗失,须立即报告并缴纳重配费用。
(9) 禁止在更衣室内逗留、吸烟、随地乱扔杂物,要保持更衣室的清洁整齐。
第四章 奖罚制度
为维护公司的声誉,保持优质的服务,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加强管理,制定员工的行为标准,希望员工能认真依从及履行此标准。
1. 奖励
(1) 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2)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避免重大损失者,发给适当奖金,并填写奖励卡片存入档案;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廉洁自律、对国家、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其行为给公司带来荣誉者,除发给一定奖金外,还给予通报表扬或其它形式的奖励。
2. 奖励办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直属部门主管提名,书面交总经理批准确认,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奖励形式为:
(1) 授予奖状;
(2) 颁发奖品;
(3) 发给奖金;
(4) 晋级;
(5) 特别加薪。
注:在给予员工的奖励方式上,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员工不得有异议。
3. 处罚办法
(1) 处分形式及处分决定权
若员工因触犯公司的规定或经部门主管多次口头警告仍未作出改善者,部门主管可发出犯规警告通知给员工,主管将视犯错之严重性而给予员工适当的处分,员工所犯过错的类别可分为四类,口头警告、小过、大过、即时解雇。两次口头警告而不改善者则记一次小过;两次小过则记一次大过;凡记大过者,公司将根据过失情节及所造成的影响有权给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或其它处理,而不做任何补偿。
员工第一次劳动过错其严重性不构成记小过者,部门主管可填写犯规口头警告通知和劝勉员工,口头警告一般不会永久存入个人档案内。
若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员工经部门主管多次口头警告仍不改善者,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可按《员工手册》之犯错类别而发出书面犯规警告给员工。
a. 若员工严重过失或恶性违反公司规章者,将不给予任何补偿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b. 员工因违反工作操作规程,造成公司设备及物品遭到破坏性损坏或丢失等,除员工需要按价赔偿外,将不给予任何补偿,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2) 违纪种类
A. 一般过失规定:(小过)
凡记小过之员工,一律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5%
a. 无故迟到早退。
b.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司之办公用具。
c. 不按规定打卡者。
d. 员工休假期间未经允许在办公区域内逗留或游荡。
e. 当值时不穿制服或无适当的装束,不佩带胸卡者。
f. 在办公区域当值时行为不检,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追闹或与客人非工作关系接触过于亲密者。
g. 工作时间吃零食。
h. 未经主管批准而引领亲朋好友在工作区域内参观。
i. 未能保持个人及工作范围之整洁卫生,随地丢弃杂物。
j. 擅自进入非职责所需的地方。
k. 未在吸烟区吸烟者。
l. 脾气暴躁而影响工作,工作怠慢、服务效率欠佳。
m. 不保持仪表整洁影响公司形象。
n. 不按规定路线出入大厦。
o.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
p. 在工作时间洗澡、洗涤等行为。
q. 私自在工作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预报或特别广播。
r. 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
s. 不礼貌地与客人、上司对话、引起客户投诉。
t. 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工作制服、工作鞋上街、回家。
u. 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财务500元以下的损失。
v. 知晓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
w. 犯有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B. 重大过失及事项:(大过)
凡记大过之员工,一律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20%。
a. 不服从主管合理、合法之工作安排者;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b.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c.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外出办事不归者。
d. 无故旷工。
e. 向业主、同事或上司作出不礼貌举动。
f. 拾遗不报。
g. 在客人、业主或同事之间等进行刺探及搬弄是非。
h. 在工作时间内醉酒或行为不检点。
i. 在工作区域内藏有酒类或可使人麻醉的物品。
j. 私藏公共财物者。
k. 向客人、业主提示或要求小费;私自收受客人所给的赏赐或财物而不上交;未经公司负责人许可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
l. 当值时睡觉。
m. 因工作失误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者;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
n. 擅自涂改、损毁考勤卡者;要求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o. 擅自张贴、涂改、搬移工作区域使用的设施;未经许可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或其他设备挪做他用。
p. 蓄意破坏公物、损坏公物者。
q. 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
r. 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看书或干私事。
s. 未经许可私自配制公司钥匙。
t. 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故意消极怠工。
u. 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v. 不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一定后果者。
w. 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区域。
x. 犯有其他过失行为。
a. 在工作区域内售卖私人物品。
b. 在工作区域内煽动员工、业主私自集会。
c. 提供假信息。
d. 偷取业主或同事及公司之物品。
e. 未经批准复印公司重要文件或在公司记录上制造虚假资料。
f. 在办公区域内挑拨工友,图谋罢工或参与任何形式的罢工或怠工。
g. 煽动或参与打架。
h. 泄露管理处机密或未经批准下复印公司的重要文件。
i. 行贿或受贿。
j. 旷工三天或以上者。
k. 呈交伪造之任何证明文件。
l. 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劳动教养、判刑者。
m. 侮辱、殴打或危害业主、公共人士、上司或同事的行为。
n. 作出不道德的流氓行为。
o. 利用职权收取回扣,损害大厦公众利益。
p. 在社会上作出严重损害国家、大厦声誉及利益之行为。
q. 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财务损失达1000元以上。
r. 知晓其他员工犯有应予开除之行为而知情不报。
s. 发表虚假诽谤之言论,从而影响大厦客户或其他员工之声誉受损。
t. 犯有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以上提出之过失谨为指导性参考,所列条文并非全部,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被列入各类过失中,公司将比照以上条例最相类似的条文处理,在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区别其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公司有权诉诸法律。
员工犯警告、小过、大过类过失情节严重且事后态度不好,公司有权与其立即解除合同,不须提前通知或作任何补偿。
(3) 处理程序
A. 纪律处分的实施一般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
B. 过失单由犯过失的员工所在部门列明员工所犯细节。并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发出。
C. 员工须在过失单上签名,若拒签,则以见证为据,记录在案,而该过失单仍将视作生效。
D. 在作出解除合同决定前,部门主管签名,经人事行政部主管审核,报物业总经理批准。
(4) 员工上诉
若员工不服任何处分,可于该处分报告发出一周内亲自或书面向人事行政部申诉,人事行政部将视情节轻重召开纪律小组会议研究。小组的决定视为本公司最后裁定。
(5) 处分有效期
员工受处分后,如能悔改,以后的工作表现无任何过失,警告过失六个月后撤消,小过过失一年后撤消,大过警告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撤消。撤消意见由部门主管提出,报人事行政部、物业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五章 办公设备设施及物品
1. 办公设备
(1) 传真机:专人负责与维护,传真件的收、发一律由人事行政部执行。
(2) 复印机:专人负责维护,员工使用复印机时,应遵守操作程序,爱护机器,节约纸张,做好登记。不准复印私人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计算机:
A. 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不得使用其他公司和个人的软盘。
B. 计算机操作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
C. 不得利用计算机打印私人文件或未经批准的文件,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若多次提醒而不改正者,从严处理。
2. 文件资料
公司存放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均归公司所有,借阅现有文件时须办理登记手续,并要于当日归还(特殊情况特批)。
3. 办公文具
员工应爱惜文具用品,申请文具用品时应结合工作性质,按需所领并登记签字。
第六章 安全守则
1. 安全规范
(1) 注意防火,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快速反应,确实消除隐患。
(2)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当值范围之情况,切断不必要的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物业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 火警
每一位员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和报警规范用语,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处位置,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安放位置,在救火过程中听从消防中心的指挥。如遇火警,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 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
(2) 呼叫同事协助;
(3) 通知消防中心, 清楚地讲明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本人姓名、工号,并报告有关人员;
(4) 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材试将火势扑灭;
(5) 如火势扩大而威胁生命危险,必须引导帮助业主撤离火警现场。绝对不可乘坐电梯;
(6) 把火警现场附近所有门窗关闭,并将电源关闭;
(7) 火警消除后保持现场情况,任何人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3. 意外
(1) 员工如发现他人不慎意外受伤,应首先做好抢救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将伤者送往医院。
(2) 如发生有不安全的设备足以引起意外,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通知物业总经理;
(3) 如遇有危险区域的产生,必须马上加设警告标志,以警告他人不要靠近,以免使他人受到伤害;
(4) 盗窃和伤亡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原状,任何人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4. 在紧急情况下
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鼎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持业务正常进行。
第七章 修订与解释
1. 修订
经管理部门商议决定,由物业总经理批准,可根据管理需要,随时对《员工手册》进行修订,其修订的内容将向全体员工公布。
2. 解释
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在本公司。
本手册如有与国家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3. 执行
本《员工手册》所述各项规章制度自员工签署《承诺书》之日起执行。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大厦物业管理处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制定
承 诺 书
致:大唐电力大厦物业管理处
本人已详细阅读过贵司提供之《员工手册》,对《员工手册》中所有内容表示认同,并承诺严格遵守、执行《员工手册》规定的各项内容,承担因违反《员工手册》之规定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处罚。
承诺人:
部 门:
职 务:
日 期:
人事行政部确认: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