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组织条例

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组织条例

时间:2023-01-19 16:05:52    下载该word文档




CompanyDocument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组织条例
201010月第三十一届学生会常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201112月第三十一届学生会常代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最后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的基本制度,保障会员的权利和学生会的民主,推进依章治会,根据学生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常务代表委员会的地位和功能】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是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常代会委员组成,代表学生会全体会员。
每届常代会的任期为两年,自学代会闭会时起,至下一次学代会召开时止。
第二章常务代表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常代会会长团】常代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至三人。会长、副会长从常代会委员中选举产生,组成常代会会长团。常代会会长团中应有一人为医学部会员。
常代会会长主持常代会日常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每期常代会会长团的任期为一年,自学生会换届或中期调整之日起,至下一次学生会换届或中期调整之日止。补选产生的会长团成员任期自当选之日起。
第四条【常代会会长团成员的辞职】常代会会长团成员辞职的,应向常代会全体会议提出书面辞呈。辞职在常代会全体会议发布公报时起生效。
若由于紧急情况,常代会会长团辞职时将造成严重后果,则经常代会主任会议提议、常代会全体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的,全体会议可将辞职搁置,待紧急情况消除后再予批准并发布公报。
在常代会全体会议就辞职发布公报之前,辞职者继续履行职责。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