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

时间:2023-01-19 16:05:52    下载该word文档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202110月法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是北京大学学生会的院级组织,接受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的领导,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会员】法学院本科学生,在取得学籍时成为法学院学生会会员,在丧失学籍时失去会员资格。
第三条【学生会的权力归属】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会员。会员行使权力的机构是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班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利益和要求,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间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交流;
(二)根据同学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同学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广泛开展各类学术、实践、文艺、体育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充实同学课外知识,为提升同学个人素质搭建良好的平台;
(四)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树立法学院学生在校内外的良好形象。第五【学生会的原则】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各班班委会在院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学生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学生会内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参与学生会工作、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对学院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学生会向有关方面反映的权利;(五)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或在院内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求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的权利。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