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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时间:2019-09-23 17:18:57    下载该word文档

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的原则

l.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

2.合理而有序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3.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二、课程设置

1.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必修学分(116学分)

选修学分

选修学分

1

语言与

文学

1

语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2

外语

10

2

数学

3

数学

10

3

人文与

社会

4

思想政治

8

5

历史

6

6

地理

6

4

科学

7

物理

6

8

化学

6

9

生物

6

5

技术

10

技术(含信

息技术和

通用技术)

8

6

艺术

11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7

体育与

健康

12

体育与健康

11

8

综合实践活动

13

研究性学习

15

14

社区服务

2

15

社会实践

6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选修组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共8个领域,合计116个学分,所有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选修I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学校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选修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

    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选修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模块的设置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有特色地发展,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2.学制、学时、学分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各地应当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得超过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

2)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3)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为减少并学科目,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

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 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避免出现学习连续性中断。

4)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

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2周,2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

5)选修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

学分。

3.学生修习要求    

1)高中学生在校修习课程三年,按照每周34学时、5学期学习来计算,可以修习170

以上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 在选修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达到毕业所需的144学分后,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意愿安排课程;凡是新选学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继续计算学分。

2)8个领域的必修课程必须获得联116个学分,其中:

语文、外语、数学各10个学分;

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物理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2个模块,三个选修系列中选择一个第一模块)

艺术(或者音乐、美术)、社会实践各6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体育与健康中田径1学分、健康教育1学分和选学9学分,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

3)选修课程至少6学分。

4)选修课程,建议根据各科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修习。建议至少选修的科目与学分;

语文科目8学分;数学选学系列一或系列二,以及系列四中的8学分:外语8级要求至少选学6学分,外语9级则应当再选学6学分;

 人文与社会、科学两个领域中至少选择2科目,每科目至少2个模块4学分,其中物理科目应当在系列二、三中选学:同时,在这两个科目之外的领域选择修习若干学分。

希望在艺术、体育方面发展的学生,在修习语文、外语、数学、选修课程基础上,可以修习艺术、体育选修课程为主,但在其他领域也选择修习若干学分。   

三、课程安排

1.课程计划的安排

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时,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指导学生选择课程时,先指导学生选择科目,后指导学生在科目内选择模块;应当允许学生选择科目或者模块后有调整性的重新选择。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三星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设规定选修模块的100%,其余学校应当至少能够开设80%,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有选择选修课程的余地,所有学校至少应当提供12学分的课程数供学生选择[开发不少于满足6学分两倍的模块数]

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

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允许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计划供学生选择。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每个学科每学段可以开设几个必修、选修模块,部分必修课程可以跨时段选课。允许特殊原因的学生跨年级选课,也允许部分课程例如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跨年级安排。

2.进行选课指导

 选课指导工作是新课程中落实学生课程选择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实现人生设计、了解社会需求和升学后大学专业设置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在选课指导工作中让学生了解目前学业,大学专业和社会职业需求,让学生知道自己在所选课程上的前期学习效果,便于学生及时调整,以期通过指导学生选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工作的工作程序,明确选课指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发放选课指导手册,安排指导教师并让学生知道指导教师的联系方法。

 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学校可以为学生在校三年指定导师,选择专业课程的时候,由专业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咨询,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

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建议选课指导手册包括选课指导工作程序,选课登记方法,意向性科目选择登记表、意向性模块选择登记表、调整性模块登记表,以及修学后课程改动申请须知;国家普通高中课

程计划与江苏省高中课程计划介绍和学校三年课程方案,各科目模块的学分、各学科和模块代码、内容简介、毕业和升学要求。

3.组织教学班级

为了保证学生选择课程,必然会打破行政班为主的授课方式,出现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情况。多数必修课一般按照行政班安排课程;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编排教学班级时,班级人数以班级平均生额(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是80%)为准。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学校自己开发与实施。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每学年安排一周,社团活动建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小组,学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争取社区的最大配合。学校应该将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的方案告知家长,争取家长的配合,学校也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

4.安排教师工作  

教学班与行政班并行后的教学安排,要求教师能够岗位明确,也要求班主任与教学班任课教师之间能够经常联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教帅的责任应当侧重在组织、引导学生,但是必须要求教师岗位明确;研究性学习课程安排教师指导,应当兼顾学生研究的课题与教师专业之间的相关性。

因为新课程大量增加选修课程,应当充分挖掘校内资源,调动教师的参与积极性。部分选修课程,可以由本校本学科教师担任教学任务,也鼓励多学科教师合作开设同一门选修课,还可以外聘教师,做到内外结合。教学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授课教师的资格,教研组有责任严把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关。

坚持教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在职教师不经过新课程培训不允许上岗,师范大学毕业生也应当有相关课程的学习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在学生选课程的同时选择教师。   

5.安排教学场所

因为编排了教学班,有可能班级数比原来增加,因此既要充分利用原有教室,又要充分发挥各种场所的作用,包括体育场馆、艺术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放像室、演播室、图书馆、各类实验室、阶梯教室、会议室等。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学习活动场所已经可以向校外延伸,因此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四、课程实施

1.课程建设

学校课程建设,包括制定科学的计划,执行国家必修课程、指导学生选择选修I课程、开发和实施选修课程。学校应当建立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区人士参与的学校课程建设机制,共同确定学校课程目标、进行课程实施准备。

课程建设中,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教学改革,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重视教材建设,理沦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选修课程主要依靠学校和教师开发,因此,应当重视课程开发,注重课程管理,增强课程的有效性。

2.课堂教学

高中课程内容的选择遵循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的原则,要求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反映学科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经验;强调掌握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索精神、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也分类别、分层次设计了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

因此,教师要切实注意教学方式的转变,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探索教师与学生互动、共同发展的教学方式: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培养学生质疑、调查、探究的意识与方法;促进学生富有个性地学习;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

学校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考查与考试的各个环节,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革新,创设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环境,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指导课堂教学,挖掘教材中所蕴含的思想教育因素,深刻领会课堂教学是德育主渠道的含义,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学习所需要的时间、空间和相应的教育资源。

3.课程资源

为保障高中课程的实施,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学校要从符合高中新课程需要的角度,进行教师培训,思考机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信息中心资源建设、体育场馆的合理利用或者建设。

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鼓励校际合作,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

4.校本教研

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

五、课程管理   

1.组织建构

学校自己进行课程目标研讨、课程设置计划、学生选课指导、学分认定、自主开发课程、联系社区共同实施课程等工作,是新课程实施中的新事物。学校应成立课程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并邀请专家共同参与上述课程设置和管理工作。

校长是学校课程的第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课程讨划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发布学校课程质量信息。教师对课程目标的实现、学生的发展承担相应责任,对课程的有效实施、学生的学习结果评定具有专业自主权,学校与社会应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

学生及其家长应有机会了解、评价学校课程,并提出改进建议,应积极配合教师和学校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政策。

2.学籍学业学分成绩管理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学生完成模块教学与测试、补考合格后,应当计算学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根据学生活动记录计算学分。每18学时学习合格为1学分,每36学时学习合格为2学分。未能在学习中获得学分的学生,允许重修或补考。

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使用统一的学籍管理号,便于选择不同课程后的学籍管理、学生学习记录、查询。模块教学后进行的考核、成绩登记、成绩统计、学分认定,都应当反映出领域、学科、模块等信息。

学校应当记录学生在学校的所有修习课程和获得的学分。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是,获得144学分,其中包括必须每学年每个领域有学分,完成116个必修学分,至少6个选修学分,必须完成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每年参加社会实践共6学分。学生在学校有其它良好的成长记录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

学分认定权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对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

3.教学班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班级管理体系。行政班级职能不变,班主任对学生的管理以行政班为主,建议三年中年级的行政班和班主任基本不变;教学班由任课教师组织教学管理,教学班设班长配合教师管理。要十分重视教学班内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建设好两个班级集体。

教学班的基本任务是完成模块教学,因此教学班级的任课教师应当组织教学,包括联系教学班的班长,组织教学班的教学活动与评价,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对学生的发展和进一步选择课程提出建议,以及联系教学班所有学生的班主任。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应当从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状况出发,检查并做好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上的准备工作。

4.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执行新课程的监督,有利于学校执行新课程计划,和有利为新课程的实行提供服务。

为了保证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落实,学校应当每学期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学校课程计划、课程表、任课教师与授课教室安排表;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课程结构与门类、实施与评价的建议以及保障措施等,不经过审议不得实施。

为了了解学生学分获得情况,学校应当每学期保存学生在每个领域获得的学分,备查;为了体现新课程重过程的教育教学评价要求,也为了尝试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需求,学校应当每学期封存学生的个人发展状况,例如担任学校、年级、班级干部的情况,参与学校活动情况、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记录(项目、教师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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