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在民乐中发挥的作用与意义
作者:王改明
来源:《文艺生活·中旬刊》2016年第06期
摘 要:“笙”在民乐中领域的应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笙以自身独特的音色魅力与乐器特性备受民乐青睐,在民乐的发展与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笙与民乐的历史发展,探讨了笙在民乐中的应用及未来发展,希望能为笙的创新发展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笙”;民乐;发展;应用
中图分类号:J63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17-0121-01
笙作为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经典民族乐器,从古流传至今,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史,如今依旧在民乐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笙独特的魅力离不开它本身的音乐价值,独特的构造与特殊的音色备受音乐人喜爱,从传统的单一伴奏乐器到现在应用于重奏与合奏诸多领域,笙在民乐中发挥的作用与意义不可忽视。
一、笙与民乐的历史发展
在我国,笙这种经典的民族乐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其隶属于我国八音乐器中的匏类,从西周出现绵延发展至今,同民乐一起经历了诸多变革。
西周有关笙这种乐器的记载以《白华》、《华秀》等曲目为主,春秋战国时期笙开始作为主奏乐器进入礼乐领域,并逐步扩散至民间,到秦朝时期,宫廷音乐中笙已经跃至领奏与主奏的地位,民间也开始盛行。从汉朝到明清时期,笙作为乐器的表演形式不断发展变化,又出现了丝竹乐、鼓吹乐、吹打乐等诸多形式,以管弦乐队为主要发展趋势的音乐史让笙这种乐器既可用于独奏也可参与协奏或领奏。发展到近代,笙在民族管弦乐领域被视为不可或缺的和声配置,中外名曲都可演奏,甚至以笙的不同音阶与声部以笙组的形式演绎管弦乐,比如经典的笙组合作民乐作品《旭日东升》。笙本身的特殊音色决定了它在管弦乐中作为粘结其他器乐合奏的桥梁,同时因其不易变音且音律固定,因此也成为了民乐中的音律标准,在当前民乐积极创新发展的现在,笙作为宝贵的传统乐器进一步强化了民族音乐表现力,同时也为民族管弦乐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随着笙的改革与规范化,其音乐价值将会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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