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点
体卫艺科
2010年6月18日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通知》精神执行。会上重点强调几点:
1、学校食堂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一律不得开办。
2、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
3、学校食堂要严格把好“五关”:一是把好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或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二是把好食品贮存关,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三是把好食品加工关,食品要煮熟煮透,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是把好餐具洗涤、消毒、保洁关,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五是把好食堂安全保卫关: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4、学校水源及饮用水一定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定期进行检测,建立管理台账,加强过程监管。
5、加强学校商店、小卖部的管理,禁止出售“三无”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为了督促、配合这个通知的执行,市教育局将在近期对各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同时也是为了配合做好市人大的《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
二、关于做好迎接市人大《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
按照市人大的检查方案,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将会对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进行检查。为了充分做好迎检工作,市教育局也将在6月底、7月初事先对各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校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2、学校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情况。
3、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4、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及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环节中相关责任的落实情况。
5、学校饮用水,食堂、商店及小卖部的管理及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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