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星幼儿园园务委员会
一、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和教职工代表推举产生。
二、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教职工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是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一线教师。
三、园务委员会成员 由10人组成。(附明日之星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人员名单)
四、园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章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批准幼儿园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6、决定教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编制定额。
7、决定幼儿园的设立、合并和终止。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明日之星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人员名单
姓名 | 职务 | 主要工作 | 备注 |
张尹 | 园长 | 负责全面工作 | |
梅涛 | 业务副园长 | 负责业务拓展 | |
范丽 | 后勤副园长 | 负责后勤工作 | |
加伟 | 财务会计 | 负责财务工作 | |
梅红玲 | 教务主任 | 负责保教工作 | |
蒋丽芳 | 保健主任 | 负责保健工作 | |
高素云 | 食堂负责人 | 负责食堂工作 | |
李林 | 校车负责人 | 负责校车工作 | |
马晴 | 家长代表 | 负责家园联系 | |
武雪芹 | 教职工代表 | 负责活动策划 |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