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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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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5【字号】通政办字〔202073【施行日期】2020.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按照我市总体部署,为查清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摸排调研,全面查清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二、摸排调研范围本次摸排调研对象为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
的房屋。(一)时间。主要摸排20131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者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二)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三)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
资规〔20194号)要求或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各地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摸排范围和内容进行拓展。三、摸排调研类型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四、工作方法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调研工作。(一)下发基础资料将国家、自治区统筹的基础数据以旗县市区为单位下发。国家统筹的基础数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
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9年四个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自治区掌握的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以及历年例行督察涉及占耕图斑基础数据资料等。各旗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本地区动态巡查、违法举报中涉及占耕的数据资料。(二)数据资料应用1.依据以下数据形成摸排调研工作底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及全区初步调查成果、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2.依据“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9年四个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和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对其中违法占耕的图斑进一步核查分析研判,确定是否在摸排范围。3.依据“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套合核实占用耕地建房建设用地审批情况。4.依据“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核实数据库中的耕地上是否存在房屋。5.国家将下发“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辅助排查。
6.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历年例行督察及本地区动态巡查、违法举报等线索”等现有数据,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各地要将各类数据统筹使用,比对完善,查漏补缺,防止顾此失彼。(三)成果质量把控各级摸排调研工作机构要对本地区数据成果例会分析研判,认真审核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要实地核查,不能当“二传手”。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填写各类摸排信息采集表,杜绝出现建设主体、面积、用途等基础性错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对上报的数据和成果进行内业核查。摸排中,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尚无规范准确成果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需要进行测量。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要分别设立专用咨询电话,为基层解疑释惑。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反映。(四)统一数据汇交各地要利用国家建立的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建立摸排工作台账。五、时间安排本次摸排调研为期4个月左右。910日前,各旗县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机构,细化摸排调研实施方
案,组织下发基础数据,启动摸排调研工作。910日至1020日,全面开展摸排调研。1020日前,各地区将初步摸排结果通过数据汇交平台上报至市专项整治办公室。1120日前,继续深入摸排,配合国家完成纠正工作,报送最终成果。同时,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期间,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各旗县市区摸排调研进度,组织力量赴各地开展调研、指导、外业抽查等工作。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既是保护耕地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大事。各地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集中力量,精心组织,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调研工作抓细抓实。(二)加强组织领导。通辽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通辽市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专项整治行动政策措施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地区工作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林文惠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农牧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各级政府也要建立健全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配合工作人员,选好专业技术力量,按照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障
工作经费,确保摸排和整治扎实落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政策、推动工作,制定摸排实施方案,制作下发自然资源基础资料,组织指导摸排宅基地类住房以外的耕地上建房情况等。农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摸排农村宅基地类住房情况,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结合职能职责研究政策,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和应用的技术支撑,与自然资源部门共同摸排认定设施农业用地建房情况等。法院主要负责最高法院日后出台的与此次整治工作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解读。(三)精心组织排查。组织好摸排调研工作是顺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本次摸排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调度,组织相关资料准备,统筹有关力量,为摸排调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旗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旗县(市、区)政府按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运用基础资料,组织有关部门、技术单位和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等各级基层力量,同时调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核实调查出的住宅类违法用地主体的户籍情况,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补充工作力量。各地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各地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嘎查(村)到苏木(乡、镇、街道),再到旗县(市、区)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元(或以自然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的作用,使摸排结
果公开、透明、准确。成果在本嘎查(行政村、居民委员会)或自然村、组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四)严肃监督检查。摸排调研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调研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各地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摸排调研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旗县(区)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调研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微信、门户网站、村内广播、张贴公告、执法车辆巡查等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附件:1.通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信息采集表(住宅类)3.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务类)4.信息采集表(产业类)20201015附件1
通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长:郭玉峰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副组长:鞠树文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海峰市政府副市长李宪宗员:吕赵海峰周国刚刘东华王大军王颖轶鲁春昱石双喜韩晓峰杨树清冯宏庆林文惠高继业姜晓东XXX徐浩涛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委编办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处级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农牧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王向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孙树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凤文市扶贫办主任李玉良市司法局负责人李树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沈明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玉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附件2信息采集表(住宅类)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村(社区)___________________(门牌号)_______房屋□单户住宅□多户住宅(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建设个人姓名:主体□干部□本村村□中共党是否本村个人身份外村村□群村民城镇居民
□其他单位名称:□承包地□租赁土地□自留地□购主要□集体自营来源□流转建房原因□分户□地质灾害搬迁□移民搬迁生态整治搬迁□异地扶贫搬迁□其他房屋是开工_____________时间□否□部分□全部是否符合“一户一"“分户条件”一户多宅□否的原因□是□不符合分户条件□继□建新未拆□赠□出售后再建□购买□纯多□其他
分户房屋(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平方米)超出本地区宅基地标准面积(平方米)□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占用耕地要类□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或草地的土地□其他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是否□未编制规划□符是否符合□符合用地手□无手续□手续不全符合□部分符土地利用□部分符合城乡□不符合总体规划□不符合
(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情况□有手续但不合规□是是否作出行政处罚没有合法□未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停□是□否□否合规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用地不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规手续主要原因□无用地计划指□未缴费法院是否受理□是□否□否备注填报人(签名):核人(签名):复核人(签名):附件3
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务类)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村(社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牌号)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村“两委”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设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其他房屋主要用途建设主体名称建设主体性质□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土地□集体自营土地□租赁□购买□流转
主要来源□承包地□自留地□其他是否扶贫项目□是□否是否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是部门名称:□否____________开工时间利用情况□闲置□很少使用□经常使用项目总占占用耕地面土地面积(平米)(平方米)(平方米)占用永本农田面积占用耕地□纯耕地□休耕、捲荒的耕地
主要类型□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或草地的土□其他耕地是否符合□未编制规□符是否符合土地利总体规划□符□无手用地手手续不(国土空间规情况□有(村□部分符合手续但不合划)情况庄)□不符合不符合规划没有合法合规□是□未申请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规划是否作出行政处罚□否用地□不符合申请条件□未缴费手续主要□无用地计划指标□其他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
原因□是法院是否受理填报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复核人(签名):附件4信息采集表(产业类)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村(社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牌号)_______项目名称房屋主要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主体性质□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其他工业生产□仓储物流□旅游□商业□其他
名称国有企业□私人企业□个人□其他土地主要来源□集体自营土地□租赁□购买□流转□承包地□自留地□作价入股□其他□是部门名是否扶贫项目□是□否是否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否:____________与本村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是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等是否直接相关项目总占土地面积(平方米)占用耕地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平方米)□纯耕地
的主□休耕、搖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或草地的土□其他耕地是否符合土□符□无手续□未编制规划□符用总体用地手□手续不是否符合规划城乡(村部分符部分符合庄)规划(国土□有手续不符合不符合空间规但不合规划)情没有合法□未申请办理用地手□是是否作出行政处罚□否合规用地□不符合规
手续主要□不□是原因符合申请条件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缴费□无用地计划指□其他法院是否受理□否填报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复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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