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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5•【字号】通政办字〔2020〕73号•【施行日期】2020.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按照我市总体部署,为查清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摸排调研,全面查清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二、摸排调研范围本次摸排调研对象为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
的房屋。(一)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者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二)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三)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
资规〔2019〕4号)要求或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各地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摸排范围和内容进行拓展。三、摸排调研类型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四、工作方法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调研工作。(一)下发基础资料将国家、自治区统筹的基础数据以旗县市区为单位下发。国家统筹的基础数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
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9年四个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自治区掌握的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以及历年例行督察涉及占耕图斑基础数据资料等。各旗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本地区动态巡查、违法举报中涉及占耕的数据资料。(二)数据资料应用1.依据以下数据形成摸排调研工作底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及全区初步调查成果、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2.依据“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