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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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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推荐免试,是指部分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类别只限于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接收.接收专业均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国家重点学科或北京市重点学科,即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接收人数为70名。
相关专业和相关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分布表
>>>>专业及代码
政治经济学(020101)国民经济学(020201)区域经济学(020202财政学(020203)金融学(0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5)国际贸易学(020206)劳动经济学(020207统计学(020208)数量经济学(020209)国防经济(020210)会计学(120201
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接收人数接收学院
3经济学院(3名4经济学院(3名)、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1名)
经济学院(1名)、财经研究院(1名、中国公共财政
4
与政策研究院(2名)
财政学院(3名、税务学院(3名、
10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4名)
金融学院(10名)、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4名、
18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4名)
3经济学院(2名)、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1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1名)、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3
(2名)
经济学院(1名)、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2
3
名
3统计学院(3名)1统计学院(1名)1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1名)10会计学院(10名)5商学院(5名)1商学院(1名1商学院(1名)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当年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