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二版)
出现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要启动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处置专班,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人,立即向区域应急处置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1.发现可疑病例(有流行病学史和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可疑病例应有可疑症状:腋下温度≥37.3℃,并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同时可能有14天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
2.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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