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字号】六政办明电[2017]18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6
【实施日期】2017.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明电〔201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神,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6〕18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重大意义
依托“互联网+”进行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归集和整合,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政府权力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协同办理,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也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快速推进。
二、明确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职责
各地各部门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责任主体,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获取、互联互通、目录编制、共享提供和更新维护工作。市政府办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发布政务信息资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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