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统一着装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充分展示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与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员工、按要求配发工作服的外派员工(具体参照本制度第3.1.1条款)。
3.内容
3.1工作服分类:
3.1.1工作服类别及适用对象:
分类 | 工作服标准配置 | 着装时间 | 适用对象 |
行政夏装 | 男:短袖衬衫+西裤 女:短袖衬衫+西装裙 | 每周一、节假日后上班第一天,公司重大活动、会议或其他公司要求整体着装时 | 1、管理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 2、大区办事处人员; 3、生产体系以办公室为主要工作 场所的员工; 4、车队、食堂接待人员。 |
行政冬装 | 男:长袖衬衫+西装套装 女:长袖衬衫 +西装套装(裙/裤) | ||
车间夏装 | 短袖工装套装 | 工作时间必须 着工作服 特殊岗位同时需按照公司《安全防护用品佩戴规范》规范穿着安全防护鞋、使用安全防护品 | 1、生产车间员工; 2、生产车间辅助岗位员工; 3、生技体系以车间为主要工作场 所的员工(由生技体系相关部门经理确认); |
车间冬装 | 长袖工装套装 | ||
保安服 | 夏装2套、春秋装2套、大衣1件 | 公司全体保安 | |
3.1.2工作服尺码规格:
行政衬衣(男) | 44 | 43 | 42 | 41 | 40 | 39 | 38 |
行政衬衣(女) | 41 | 40 | 39 | 38 | 37 | 36 | |
车间工作服 | Y1 | Y2 | Y3 | Y4 | Y5 | Y6 | Y7 |
注:上表中灰底色为常备尺码,员工需要非常备尺码的或行政套装的,由总务部按实订购。
3.1.3每年的5月、10月为夏装、冬装更替时间,夏装的领用时间为4月25日起至9月
24日;冬装的领用时间为9月25日至次年的4月24日。
3.1.4工作服的使用标准年限:自领用之日起2年,期满后可根据服装的实际损耗情况申领新工作服。
3.2工作服采购管理:
3.2.1工作服的采购由总务部负责,首批定购按员工实有人数并加制15%采购;
3.2.2每年的3月进行夏装集中采购,8月进行冬装集中采购,行政人员定制服装根据实际零星采购;
3.2.3采购工作服由总务仓库管理员按各类型号做好入库登记及保管;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服盘点,并根据申购单及时合理补充库存。
3.3工作服领用及回收管理:
3.3.1车间工作服适用的员工入职壹周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内勤带领前往总务仓库领
取旧工作服,试用期满后填写《领料单》(ERP系统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凭原领取
的旧工作服换领新工作服。
3.3.2行政工作服适用的员工则在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收到签批的转正报告当天书面
通知转正员工及总务仓库管理员,员工填写《领料单》(ERP系统申请)权限主管批准
后前往总务部领用工作服,无库存需定制的总务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工作服配发。
3.3.3原则上行政新员工转正时若当季工作服穿着时间少于1个月的,领用下一季的工作服。(副部级以上管理人员或有接待、检查任务的除外)。
3.3.4批量发放行政工作服的,由行政部制定领用名册,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交总务部采购、发放。车间工作服则由制造部制定领用需求交总务部。服装费用计入各部门费用。
3.3.5领用车间工作服的,除第一次申领之外,后续申领必须以旧换新,如无旧款提交换领的,员工需承担服装50%的成本。
3.4工作服费用计算:
3.4.1计费时间:所有工作服的领用时间均按领用之日起计算。
3.4.2车间工作服原则上由公司免费(员工领用后必须工作满1年)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清洗干净后归还。车间工作服扣费标准:
工作服类别 | 领用后工作时限 | 归还情况 | 计费标准 |
全新工作服 | 一年以内 | 清洗后归还 | 原价按整月折算个人承担 |
未归还 | 原价全额个人承担 | ||
一年以上 | 清洗后归还 | 免费 | |
未归还 | 原价50%个人承担 | ||
旧工作服 | 不限 | 清洗后归还 | 免费 |
未归还 | 原价25%个人承担 | ||
注:员工领用劳保鞋的,领用之日起不满一年的离职的,劳保鞋原价按月折算由个人承担。且由于鞋子属于个人用品,不予退换。
3.4.3行政工作服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满1年的,工作服费用全额由公司承担。领用
之日起工作不满1年离职的,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各承担50%,其领用的工作服费用的
50%按月折算,从工资中代扣。
3.4.4如在年限内遗失、损坏,或个人需要多购买一套的需重新申领的。由总务审核提
报到行政部,服装费用全额由个人承担并在当月薪资中直接扣除。
3.4.5总务部在员工领用工作服、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时,应及时核对员工工作服需扣费
的情况和金额,在员工离职时将扣款情况写在辞职单上并让员工签字确认,每月10日
前统计汇总上月工作服扣费情况,交行政部核对后从工资中代扣。
3.4.6行政部每月5日前,书面提交总务部上月自动离职(旷离)的人员名单,由总务
部核对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的服装费用金额做成表单一并交行政部从薪资中代扣。
3.5员工着装规定:
3.5.1公司原则上要求行政人员在试用期内(尚未申领工作服的)遇3.1.1项中公司要求统一着装时,务必着深色正装、白色衬衫,不可穿着颜色鲜艳或过于花哨的服装。
3.5.2行政人员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服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子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穿拖鞋、拖式凉鞋等。
3.5.3员工要经常换洗工作服,不得出现掉扣、错扣、开线等现象。
3.5.4其他时间,行政人员可自由着装,但不得穿着过于暴露、过于休闲,或奇装异服。
3.5.5男员工日常着装要求:
3.5.5.1头发梳理整齐、额前头发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领,不得剃光头、留胡须;
3.5.5.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背心、大短裤;
3.5.5.3遇出席重大会议、培训等场合的,需搭配与工作服相称的领带,着深色皮鞋。
3.5.6女员工着装要求:
3.5.6.1头发梳理整齐,不得留非主流发型,额前刘海不遮眼,可化淡妆,饰物穿搭得当(全身饰品不宜超过3件)。
3.5.6.2不得穿超短裙、短裤、低胸装、透视装、露背装等过于休闲、暴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穿搭丝袜以黑色、肤色为宜。
3.5.6.3上班时间避免使用味道浓烈的香水。
3.5.6衣服要勤洗勤换,勤洗发理发,保持口腔清洁,勤剪指甲保持干净无污。
3.6日常监督检查
3.6.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办法。员工违反本办法的,按照
《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3.6.2行政部负责日常着装规范检查。
3.6.3总务部、行政部、各部门主管如未按照本制度对工作服进行常规监督检查、违反本制度或人为过失导致扣费错漏且无法追补的(如部门内有人员自动离职、旷离未及时通知行政部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3.6.4自本制度核准实施起,旧版工作服停止穿着。且此前领用的旧版车间工作服的以及行政人员领用车间工作服的必须于2015年11月1日前全部交还总务部,逾期未交回的参照3.4.2由个人承担费用。原有行政工作服的,仅限3.1.1规定以外的时间穿着。
4.附件
4.1《领料单》(手工、ERP系统领料单)
5.相关文件
5.1《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5.2《奖惩管理制度》
6.附则
6.1本办法经核准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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