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门诊报销
比例和标准(2010年度)
一、住院报销政策:
住院报销设立起报线和封顶线。市级医院起报线800元,中心卫生院及乡镇卫生院为300元,佐村、三单、马宅、虎鹿和东阳江卫生院为100元。起报线以下费用不予报销,超过起报线的有效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
费用分段和报销比例为:起报线——5000元部分,报销40%;5001——2万元部分,报销50%;2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0%。
年度累计报销限额6万元。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横店集团医院、花园田氏医院和市外医疗机构执行以上报销比例,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各段报销比例,每段各提高5个百分点。
市外定点医院报销按本市定点医院报销金额的70%兑现,非定点医院按50%兑现。
二、门诊报销政策:
(一)西医西药项目:凡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门诊就诊的,西医项目门诊有效费用报销20%,上不封顶。其中102个山区村报销比例为30%,上不封顶。
吴宁街道东岘和南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对象仅限公共卫生服务所辖区域参保人口。
(二)中医药项目:凡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就诊的,中草药、治疗性针灸推拿(不含中成药、保健性针灸推拿)等门诊有效费用报销30%,上不封顶。
项 目 | 报销比例 | 报销 封顶线 | 备注 | |
住院 | 起报线—5000元部分 | 40% | 6万元 | 1.中草药项目额外加报30%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 |
5001元—20000元部分 | 50% | |||
20000元以上部分 | 60% | |||
门诊 | 中医药项目 | 30% | 不封顶 | 限于本市定点医院 |
西医西药项目 | 20% (山区30%) | 限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