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本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苏价费字[2007]149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7.08.20
【实施日期】2007.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本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价费字〔2007〕149号)
各市、区物价局、教育局,市有关中小学:
根据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及课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价费〔2007〕261号)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本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