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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747
时间:2023-10-24 13:46:10 下载该word文档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747简析题
赵某1995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8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状况。2004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的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洪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边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重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未进一步加害洪某。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抢来的"白粉"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又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15岁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问题:第1题:
赵某抢劫洪某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参考答案:
构成犯罪,构成抢劫罪(未遂。详细解答:
所谓抢劫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赵某在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后,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并于当晚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潜入洪某的住处进行抢劫。主观上存在抢劫他人财物(毒品的故章,客观上存在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因此,赵某抢劫洪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注意,行为人所抢劫财物是否处于被抢劫者合法占有状态,并不影响抢劫行为性质。第2题:
如赵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问其持仿真枪抢劫的事实,能否作为加重其法定刑的情节考虑?
参考答案:
不能。详细解答:
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情节加重犯:(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本案中,赵某是持仿真枪进行抢劫,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持枪抢劫的情形,因而不能作为加重其法定刑的情节考虑。第3题:
王某帮赵某贩卖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1
参考答案:
构成犯罪,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详细解答:
其一,王某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其二,王某客观上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其三,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王某已满14周岁,已符合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条件。此外,王某因受赵某欺骗,错将头痛粉当作海洛因贩卖,并不影响其贩卖毒品罪的成立,只不过由于其对贩卖对象的认识错误,成立犯罪未遂而已。第4题:
赵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
不构成共同犯罪。详细解答:
因为共同犯罪的成立在主观上要求各犯罪人之间有共同犯罪故意;而在本案中,赵某与王某的主观犯意完全不同。其中,赵某的犯意是诈骗,王某的犯意是贩毒。第5题:
赵某是否构成毒品犯罪的再犯?
参考答案:
不构成毒品犯罪的再犯。详细解答:
因为,根据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在本案中,赵某虽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但是他后来所犯两罪均非毒品犯罪,因此不符合毒品犯罪再犯的构成条件,不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第6题:
赵某是否构成累犯?
参考答案:
不构成累犯。详细解答:
因为其抢劫罪、诈骗罪是在其前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后第6年实施的,而根据《刑法》规定,累犯成立的时间条件是后罪必须在前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以内。
于某和邱某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经常发生纠纷。某日,两家因门口垃圾堆放问题又起争吵,遂互相殴斗。于某身强力壮,用木棍、砖块等将邱某砸伤。经医院诊断,邱某为克雷氏骨折和左肋骨骨折。邱某遂请求公安机关追究于某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认为这是邻里纠纷,于某不构成犯罪,双方应协商解决,邱某于是去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先是按民事案件调解未成。之后此案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处理,于同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