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孔目江区学校
2010-2011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组织领导和考点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一)考区组织机构
主考:钟思平 副主考:周小芽 刘九根
(二)考点组织机构
1、观巢考点
主考:刘九根 副主考:邹敏 监 察:张小杰
考务办主任:宋志军 副主任:张静 龚伟
2、欧里考点
主 考:周小芽 副主考:廖发根 监察:彭小文
考务办主任:张金生 副主任:张勇平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午 别 科 目 时 间 | 1月21日 | 1月22日 | 1月23日 |
上 午 | 8:30-11:00 语文 | 8:00-10:00数学 10:20-11:50政治化学 | 8:00-10:00英 语 10:20-11:50物理 |
下 午 | 13:50-15:10生物 13:50-15:50政史 15:20—16:40地理 | 2:00-3:00九年级生地、七八年级历史 | |
六、附:
1、监考人员守则
2、考生守则、阅卷守则
3、工作人员(含考生)到岗位时间及职责
4、中考标准考场示意图
监 考 人 员 守 则
一、监考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在首场考试前要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三、监考人员要在考试前7:30到考点熟悉考场并认真检查考场。考场的内壁不能有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图片,课桌抽屉的一面应面向讲台。检查合格即关闭好门窗。
四、监考人员在监考时,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在每科考前20分钟(首场考前30分钟)到考点考务组领取试卷,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完好,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主考。
五、监考人员有权阻止除主考、副主考及巡视监察人员之外的无关人员进入本考场。
六、监考人员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前5分钟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核对科目,清点份数,准确无误后才发给考生。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考号、姓名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座号是否有误,如发现代考或调换考场者,应立即纠正。
七、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当众答复。
八、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如发现考生身体不适, 应及时报告主考,通知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其停考,不得要求学生提前交卷。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 阅读缺考及尾数试卷,不准谈笑、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和其它一切有碍于履行监考职责的事。十、监考人员要定位(一前一后)监考,秉公办事,遇考生有违纪行为,应记入《考场情况登记表》。
十一、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十二、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立即请考生停止答卷,监考人员再按考号顺序收集试卷(包括缺考试卷、尾数试卷)并检查核实试卷份数,填写“试卷袋封面”、《考场情况登记表》,交考点考务组检验,无误后再按要求装订、密封。试卷不得错装、漏装、倒装、反装,否则扣监考费。考场情况记录要具体明确,不能笼统写“有个别人舞弊”;应具体写明舞弊者姓名、学号、舞弊的具体情节等。
十三、缺考试卷,监考人员要在装订线以内写明缺考者号码及姓名,不能在装订线外做任何记号。
十四、监考人员有权阻止非本考点主考、副主考、监察及各级巡视人员进入考场。
十五、监考人员要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不正之风、不法行为,监考人员营私舞弊、擅离职守者,将视情节轻重报区里予以处理。
考 生 守 则
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座位号注意保存,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铃响,考生要停止答题,立即依次离开考场。如发现代考或调换考场者,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要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但不能带计算器、计算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电脑笔记本,不得携带课本、复习资料、作业本、笔记本、报纸、杂志、稿纸和其他文字资料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所规定的课本、资料。更不准在考试时间接受考场外的任何文字的纸条等。如考生已带上述物品,应在考试前主动交监考人员保管。
四、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难问题不得询问;对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如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需要询问的,应当举手,等到监考人员允许才能询问。
五、考试时,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 不准以任何形式舞弊。
六、 考生姓名、学号等必须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内,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
七、考生答卷必须用蓝(黑) 色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笔芯的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八、考生离开考场,须将试卷、稿纸翻放在课桌上, 不得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谈论,也不得再进入考场继续检查或考试。
九、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不准蓄意聚众闹事,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及考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十、考生舞弊、违犯考场纪律,视情节轻重按《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期末考试各类人员(含考生)到岗位时间及职责
时 间 | 各类人员 | 职 责 |
考前40分钟(首场考试考前50分钟) | 工作人员到达考点 | 准备工作 |
考前30分钟 (首场考试考前40分钟) | 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到达考点 | 考务组从保密室领出试卷并核对试卷袋上所填科目与应考科目是否一致,试卷袋有无启封破损,按分管考场范围整理待发试卷、勘误表、草稿纸等。 |
考前20分钟(首场考试考前30分钟) | 监考人员到达考务组 | 领取试卷 |
考前15分钟(首场考试考前25分钟) |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 | 响预备铃、组织考生进入考场,首场考试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 |
考前5分钟 | 监考人员 | 当众拆封、分发试卷,考生填写有关栏目内容 |
开考后15分钟 | 考生、考务组工作 人员 | 迟到考生停止进入考场,考务组工作人员在监察人员的陪同下到分管考场巡查,记录缺考考生姓名、考号等 |
离考试结束15分钟 | 监考人员 | 提醒考生注意,检查试卷的正、反面和姓名、考号、学校等栏目的填写情况 |
考试结束 | 监考人员 工作人员 考生 | 考生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无误,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清理考场、关闭考场门、窗,按规定整理,装订试卷 |
观巢考点
考场 | 21日 | 22日 | 23日 | 考场 | 21日 | 22日 | 23日 |
第1考场 | 敏慧 刘晟 | 灵勇 冬青 | 敏慧 小云 | 第7考场 | 刘旭 斌华 | 国清 小英 | 刘旭 水香 |
第2考场 | 圆珠 雁冰 | 慧玲 云根 | 圆珠 向军 | 第8考场 | 永腾 水珠 | 振波 仲炳 | 永腾 永花 |
第3考场 | 慧生 光敏 | 腾平 丽华 | 慧生 梅兰 | 第9考场 | 为民 吴娟 | 桂秀 长珠 | 为民 涂燕 |
第4考场 | 文珍 爱群 | 谭小兵 小猫 | 文珍 绍喻 | 第10考场 | 红梅 松春 | 友芽 振华 | 新根 李杨 |
第5考场 | 小珺 洪芳 | 梅建华 园秀 | 春云 小林 | 第11考场 | 新根 邱蓉 | 小珺 吴小勇 | 兰宁 利利 |
第6考场 | 付昆 李小勇 | 建军 菊根 | 付昆 江杰 | 第12考场 | 锦程 丹丹 | 九根 小明 | 锦程 晓玲 |
考场 | 21日 | 22日 | 23日 | 考场 | 21日 | 22日 | 23日 |
第13考场 | 勇峰 谢绚 | 罗亮 爱兵 | 勇峰 小平 | 第15考场 | 郭莉 胡益春 | 长根 绍喻 | 郭莉 国益 |
第14考场 | 彭霞 张小连 | 锦尚 李霞 | 志芳 愈峰 | 第16考场 | 丽珍 蒋细根 | 春晖/谢云伟璋 | 丽珍 振忠 |
听力:钟红梅
欧里考点
考场 | 21日 | 22日 | 23日 | 考场 | 21日 | 22日 | 23日 |
第1考场 | 细珠 小云 | 治国 小林 | 李宁 谢绚 | 第8考场 | 曾嘉 小猫 | 友芽 光敏 | 桂秀 爱兵 |
第2考场 | 冬生 水香 | 荣平 小平 | 新平 菊根 | 第9考场 | 爱军 园秀 | 军东 爱群 | 红孩 益春 |
第3考场 | 小珍 仲炳 | 小庆 愈峰 | 文斌 小英 | 第10考场 | 文亮 永花 | 罗亮 洪芳 | 小春 丽华 |
第4考场 | 桂生 长珠 | 丁小兵 国益 | 灵勇 丹丹 | 第11考场 | 锦尚 涂燕 | 何建华 李小勇 | 九根 小明 |
第5考场 | 张翅 云根 | 昌华 雁冰 | 小和 伟璋 | 第12考场 | 李小连 李霞 | 梅建华 江杰 | 菊生 斌华 |
第6考场 | 春根 振华 | 余平 细根 | 谢云 张小连 | 第13考场 | 朔根 利利 | 建军 水珠 | 兵平 松春 |
第7考场 | 卫杰 吴小勇 | 年根 振忠 | 小生 吴娟 | 第14考场 | 兰军 晓玲 | 萍湘 李杨 | 禄生 邱蓉 |
听力:唐云根
九年级阅卷:
政史:廖桂秀,张小庆,张勇平,李杨,谭小兵,刘小林。
语文:谢小云,兰宁,付昌华,张兵平,章洪芳,胡治国,黄水香。
数学:邹敏,章红孩,蒋丽华,吴娟,邱蓉。
英语:钟红梅,张新根,黄利利,李霞,黄朔根,曾嘉。
物理:胡益春,黎菊生,龚伟,付小生,张爱兵。
化学:叶菊生,李宁,蒋细根,刘晟,宋志军。
生地:桂灵勇,张水珠,施振忠,李小连。
八年级阅卷::
政治:丁愈锋,习桂生,张冬生,刘建军,张小连。
语文:宁向军,陆文珍,付昆,张静,姚荣平,曾振华,彭长珠,黄梅兰。
数学:张雁冰,邹慧生,肖锦程,张新平,黄园秀。
英语:王丽珍,冯文亮,张为民,黄慧玲,涂燕,简永华。
物理:廖友芽,何年根,蔡军忠,刘国益,刘绍喻。
历史:胡江杰,罗亮,张爱军,袁禄生,刘松春。
地理:黄春根,胡晓珍,黄细珠,谢绚,黄斌华。
生物:何建华,梅建华,黄光敏,杨小玲,曾丹丹。
七年级阅卷:
政治:黄小春,付文斌,晏小明,黄小平。
语文:曾小珺,刘萍湘,付腾平,陈爱群,李小勇,张长根。
数学:罗圆珠,张小和,刘旭,刘冬青。
英语:彭霞,谢云,郭莉,唐云根,全伟璋。
历史:习仲炳,刘卫杰,胡敏慧,梁余平。
地理:黎勇锋,万九根,丁小兵,习小猫。
生物:刘永腾,张翅,蔡锦尚,刘小英。
阅卷细则
一、教师应按时到达阅卷地点。
二、阅卷采取流水作业。
三、阅卷过程中教师不得随意拆封试卷。
四、阅卷教师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服从领导。
五、试卷阅完,应认真检查,是否出现了漏改错改现象。
六、阅卷组长应认真核对答案是否有误,如出现错误答案,应及时改正。
七、各阅卷组应认真做好累分登分工作,严禁累分登分错误。
八、累分时个人总分误差每差1分,每位阅卷人员罚款5元,依次类推。
九、各阅卷小组排第一位的教师为阅卷组长。
十、元月二十四日八点二十在观巢中学点名,八点半准时阅卷。
小学期末考试由各乡镇中学自行安排
2011年元月10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