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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8年执法工作计划与安监局2018年法治创建工作计划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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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8年执法工作计划与安监局2018年法治创建工作计划汇编



安监局2018年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全面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排查治理隐患,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病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旅游、供电、防雷、水利、海事、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的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促使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

(四)加强监督管理,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五)提高执法水平,树立部门形象。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目前全局在岗执法人员总数为12人。

(一)全局总法定工作日(300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执法人员总数=250/×12=3000天。

(二)全局执法检查工作日(1174天)

各科室(执法大队)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各科室(执法大队)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行政执法工作日的测算见附件(计算各科室执法人员时包含1名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视工作需要参与全局各科室的执法检查工作,局办公室、法规科人员不做具体执法安排)。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3000-1206-620=1174

根据《省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基本情况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次数。并对上一年度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和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及职业病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及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三)全局其他执法工作日(120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行政许可200天;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200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0天;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200天;

5、应急预案、开工申请资料、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审查备案200天;

6、建立和更新监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信息台账56天;

7、协调督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30天;

8、执法资料、事故案卷整理归档,执法报表、统计分析等50;

9、协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50;

10、迎接国家、省、市等上级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70天。

(四)全局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20天)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日机关值班,机关管理、组织人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120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党群活动、联系村工作等100天;

3、起草、打印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筹备和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等120天;

4、完成上级机关或局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100;

5、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180天。

五、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从以下方面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2、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情况;

3、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情况

8、是否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11、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12、安全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14、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6、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17、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外施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8、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9、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告知情况,职业病危害申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2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六、执法计划的组织实施与考核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安监局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各科室(执法大队)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执法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执法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全面建立、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按审批的计划执行,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强化措施。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建立执法档案,督促隐患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完善执法台帐,如实填写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寓执法监管于优质服务之中,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三)定期通报,严格考核。区安监局将每半年对执法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将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表彰的必备条件。



安监局2018年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和普法教育为重点,以切实有效地保障民生,实现社会秩序良好有序为目标,强势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工作内容和重点

1、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在谋划经济社会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时,要符合法治建设的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全局干部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列入党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4次。

2、着力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把法制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列为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列入综合目标考核,所占分值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0%。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条线互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业务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推动部门行业严格执法行为,严格执法队伍,积极构建上下互动、整体互动的工作格局。

3、切实加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建设,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人、财、物各项保障措施,健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制度、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联络员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局法治创建领导小组要将XX年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至各个办公室,各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

4、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机制,积极实施重大事项依法听证制度,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探索解决管理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的新经验、新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执法重点岗位。

5、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执法窗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活动。严格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的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行)风评议机制,加强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执法工作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办事效率、执法形象开展评议。强化评议结果运用,确保做到以评促纠。

6、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7、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要建立健全切实职能特点、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执法质量考核体系,开展年度执法质量综合考核,提高本部门本系统的规范化执法水平。

8、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界定执法职责、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评议考核、实行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依法行政总要求落到实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规范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提高行政效率。

9、建立健全确保公正规范执法的监督机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对重要环节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进行监督,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承办人吃拿卡要的案件及时巡查监督,发现问题,跟踪查究整改,通报处理结果。以建立执法档案强化执法绩效考核为重点的奖惩机制。把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方式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公开。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化、案件流程管理、执法监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在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全面推行网上办案,依法依规实行处理结果上网公告,逐步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

10、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标,夯实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紧扣法治建设进程,丰富教育内容,创建教育形式,确保普法实效。

11、开展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修订完善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在继续抓好组织保障、制度完善等基础性创建工作的同时,逐渐把工作重点向强化措施、落实制度、提高法治化水平和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上转移,办实事,求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法治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明确分工,规划部署,监督检查。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逐渐抓落实。

(二)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奖惩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把法治创建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量化标准,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评标准,注重实际效果。

(三)落实创建专项经费。把创建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务预算,及时定额到位。

(四)狠抓督查落实。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实施。要对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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