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理流程
一、范围和时限
范围
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时限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所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未按时限要求办理该事项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
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的项目及提交资料:
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表》
2.变更纳税人名称、经营范围、有效日期、登记注册类型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变更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4.变更注册资金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正本。
5.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税务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7.变更总机构
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也随总机构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变更国标税控收款机信息
见国标税控收款机信息变更业务事项
9.变更投资方
《公司章程》、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表》
上填写投资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投资比例;
10.变更分支机构
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11.变更核算形式或者预算形式
独立核算变更为非独立核算,需要提交《纳税清算申报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上级机关的相关批文或相关批准证照原件、复印件;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