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强第三方信用卡结账的监控力度,规范第三方信用卡结账操作程序,防范收银员舞弊和账务结算风险。
2 定义
第三方信用卡结账指住店客人或非住店客人用信用卡替另一住店客人结账。
3 规程
3.1第三方信用卡结账原则
3.1.1若住店或非住店客人替另一住店客人结帐,必须遵照承诺授权原则,签订《承诺付款书》。
3.1.2所有参与此次结账过程的员工,必须确保将所有重要的信息在《承诺付款书》上注明。
3.2第三方信用卡结账程序
3.2.1 签定承诺书:
住店客人或非住店客人必须在另一住店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填写《承诺付款书》承诺付款,注明承诺付款的内容,包括被承诺方宾客的房号、姓名、性别、住店时间、承诺付款的消费内容或金额等。
填写完毕,由承诺人、被承诺人双方签字确认,酒店相关经办人员也应签名确认。一联交承诺人,一联交被承诺人,一联交酒店经办人员,由经办人负责将《承诺付款书》与被承诺人住宿登记单一起装订保存,同时在被承诺人电脑住宿登记单备注中作相关记录,以便结账时查询。
3.2.2 收卡、证:
经办人员接收承诺客人的信用卡与身份证(对外籍人士可收取护照、回乡证等相关有效证明)。
3.2.3 审核卡、证:
审核承诺客人的信用卡是否为本酒店受理范围的卡种;辨别持卡人的身份证件是否有效。
3.2.4 预授权:
审核无误后,经办人根据被承诺人入住房型、时间、是否签单消费等信息计算出预授权金额,并进行信用卡的预授权操作。
3.2.5 结账:
3.2.5.1 承诺人与被承诺人同时离店或后于被承诺人离店:
经办人打印账单,刷卡结账,具体步骤可参照《银行信用卡操作流程》之“信用卡操作步骤”。
3.2.5.2 承诺人先于被承诺人离店:
经办人打印承诺双方的账单,在承诺人离店前结清所有账目。对于无法预计的消费,经办人应向承诺人说明情况,请承诺人出示信用卡进行第二次预授权,待被承诺人离店后,由经办人通知承诺人至酒店办理结账手续。
3.2.5.3 被承诺人延长住店时间:
经办人应通知承诺人、被承诺人双方,重新填写《承诺付款书》,原《承诺付款书》联次一次性作废。同时,请承诺人再次出示信用卡,根据被承诺人延长的住店时间,进行再次预授权。
3.3 第三方信用卡结账注意事项
3.3.1 经由持卡人签名确认后的信用卡刷卡单持卡人联、作废刷卡单、消费账单、发票等,必须交承诺人本人。如有书面特别约定,可按约定执行。
3.3.2 《承诺付款书》必须在承诺人、被承诺人和酒店经办人三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4 承诺付款书样张
承 诺 付 款 书
酒店:
本人承诺支付 房间 先生/女士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店期间, 的消费,共计
元,由本人支付。
如有经济纠纷,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 被承诺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20 年 月 日
4 相关文件
文件名《餐饮、康乐、商场收银员操作程序》 编码 1-FD-G-0113
文件名《银行信用卡操作流程》 编码 1-FD-G-0606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