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017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017

时间:2017-12-14 17:59:31    下载该word文档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 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品种重复积压以至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认真审查供货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采购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 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产品;

[2] 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3] 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异常的产品;

[4] 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定的产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 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 企业。 2、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GSP或GMP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等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经营(生产)范围和经营方式。 4、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等,首营企业审核还不能确定其 质量保证皮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所,质量管理体系、检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 购进人员应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依次送质量负责人和本公司负责人审批 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剂型、新包装、新规格、新品种)。 2、购进人员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的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购进人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依次送质量负责人审查合格后,本公司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货。 4、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 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及质量状况。 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所规定的生产范围。 当生产企业原有生产品种发生规格、剂型、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七)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八)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九)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十)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分类陈列管理制度 

(一)展示保健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保健食品必须有单独的陈列柜台,并按要求挂放专区提示牌。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保健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保健食品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员指导并协助保管员对保健食品进行合理储存,每日上班每间隔1小时在电脑上查看一次温湿度自动记录仪的显示情况。 2.发现温、湿度超标要采取相应调控措施,如:打开空调、换气扇、拖把加湿拖地等,进行除湿、通风、降温、保湿、恒温处理措施。确保库房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养护设备使用记录》上,以备后查。 3.养护员每季度应将库内所有品种按30%、30%、40%的比例循检一遍。随机抽取3件打开外包装箱,从中间和底部各取出一盒(瓶)检查其外观质量,摇晃声音是否异常、中包装盒是否破损等,若完好无损应恢复原样。 4.每月对重点品种进行养护。重点包括:首营品种、新品种、主营品种、质量不稳定品种、食品药监部门重点检测品种、近效期品种的养护。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药品有无短缺、破损,外观质量有无异常等。发现问题及时悬挂“停售”黄牌,填写《停售通知单》,通知保管员暂停发货,并在养护系统中反映该问题药品,通知开票员暂停开票,同时上报质量管理部复查处理. 5.养护员每季度将仓库进货总批次、养护批次、养护情况等记录汇总,对养护中的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上报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将“重点养护保健食品确定表”、“质量养护检查记录”存档。每年将养护设施、设备使用检查记录存档管理。以上存档记录和养护检查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销售验收员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店进货票据相符后,方可入店。

2、养护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库保持在35%-75%之间。

3、保健食品的陈列应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变形或被污染的保健食品不允陈列。

4、应保持货架或货柜中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相关工作。

5、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养护工作。每日上下午对店内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报保健食品管理员。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二、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五、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六、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封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毒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整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毒、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销售必须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和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种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销售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想销售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食制品的,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除虫灭害工作不能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柒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消费者的投诉工作

第二条、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三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四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对于投诉事件,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五条、经核查,消费者投诉之问题属实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产生问题,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协商解决;诺经核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的,也应向消费者进行解释说明。

质量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五) 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六)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质量信息收集及管理制度

1、应树立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建立有效的收集和查询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信息的途径,关注来自顾客、供货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保健食品信息信息,及时处理质量投诉和质量问题,防范和降低风险和财产损失。

2质量信息收集和查询包括: 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各种药品及保健食品质量通知,例如:有关停售通知、禁止使用、淘汰的药品、保健食品及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的通知。 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各种质量信息,例如:不合格药品、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质量公告信息等。 ③顾客反映的有关药品保健食品质量的信息及顾客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顾客对质量的投诉意见、重大质量事故、服务质量问题等。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三、首次购入保健食品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017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