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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效能研究

时间:2018-08-07 12:45:19    下载该word文档

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效能研究

  [摘要]目前如何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独立学院更应重视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以达到全面育人的目标,才是资助工作的意义所在。本文通过分析目前独立学院资助育人工作的现状,讨论育人工作的手段与对策,以研究育人工作的实际效能。

  [关键字]独立学院 经济困难生 资助育人工作

  目前如何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07年以来,国家建立了以无偿资助为主的新的资助体系,独立学院由于自身特殊的办学性质与办学模式,其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工作更是备受关注,然而目前资助工作重点大都放在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对如何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效能却不够重视。独立学院更应重视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以达到全面育人的目标,才是资助工作的意义所在。

  一、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结合的现状分析

  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的新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中包含着育人的取向与因素,收住学生需具备良好的思想修养与生活习惯,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树立独立自强的意识,以拓宽资助经济困难生的有效途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学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资助工作的开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

  (一)立体资助体系的初步确立

  独立学院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各级奖助金、勤工助学、社会实践与创业和社会扶助基金五位一体的资助方式体系。学校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出台相关政策及文件。依托国家政策设立了各级奖助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网络库;近年来设立各职能部门学生助理、多媒体教室设备维护、物业服务等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参与勤工助学学生逐年增加;学校通过政府引导,社会、企业出资,个人参与等方式设立了昊汉集团助学金,峰光助学金。

  (二)资助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

  学校设利用大学生生活管理中心从事大学生资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学院设置了专职辅导员,专门负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同时设置了专项资金用于助困,形成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保障体系;学校还举行专题会议对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实行各部门及时沟通、相互协调、共同解决。

  (三)科学认定机制的建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资助工作中的难点。为能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源,切实保证国家与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为此,学院综合运用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法、班级学生民主评议法、院系教师评议法、院系班三级公示法及指标权重数据分析法等方法,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科学认定机制。

  二、独立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结合存在的不足

  (一)过分重视物质资助,较少关注“精神脱贫”

  学院注重从不同方面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物质资助,然而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大多只停留在经济层面上,在重视物资的同时,往往容易忽视“精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的同时,由此也引起了他们在学习、心理和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此外,部分经济困难学生还通过校外的勤工助学来维持生活,大部分从事销售,或餐饮业服务等工作,但由于工作时间不固定或工作时间较长,浪费了他们的大量时间,加之我院以语言类专业为主,专业学习的特殊性要求学生每天必须保证一定量的听、说、读、写练习,这就造成了这部分经济困难生生活与学习之间很难调和的矛盾。“扶志”与“扶智”才是“扶贫”的最终目标。

  (二)资助形式日趋多样,教育环节亟待提高

  目前,我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搭建起了完整的资助平台,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由政府、高校为主体以及社会、个人等积极参与的“奖、助、货、补、减、免”以及“绿色通道”等措施的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形式多样,资助效果显著。但目前在我院的经济困难生中,存在“等、靠、要”的心理和思想的同学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而不感恩现象比较普遍,不少受助大学生对资助者态度冷漠,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受助不感恩,充分暴露出当前资助工作中教育环节的缺失和薄弱。

  (三)片面强调单向性帮助,较少发挥学生主体性

  在每年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资助的评定时,出现向学校要钱、争钱的不良现象。高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帮困助学时,要把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对受助学生进行教育,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明确学生的义务,意识到自己的受助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将这种爱传递下去。要求我们转变传统的理念,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进行自我选择、自我规划,真正能授之以渔,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的成长和成才,达到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的显著效果。

  三、全面系统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是资助育人的主要手段

  (一)注重激发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

  校内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一方面能够培养学生在管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能力,使学生基本具备了“助管、助研、助教”的能力;另一方面,勤工助学的收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助学生的生活困难,使学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减轻经济负担,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和科学管理,使学生尽快融人岗位,通过锻炼提高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

  同时,积极有效地发挥学生的智力优势,多设置一些能发挥学生智力、巩固专业知识的助学岗位,如教学助理、科研助理、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等岗位,让勤工助学岗位的性质逐步由单纯的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转换。通过鼓励学生参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寒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学会关心、包容别人,学会感恩,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及社会给予的关爱。鉴于勤工助学方式的教育意义,高校应将专项经费用于拓展勤工助学岗位,校内通过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校外通过与校友、企业联系建立社会实践基地,鼓励和推荐有需要和能力的学生参加实践拓展,使得他们在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又收获了一笔宝贵的人生经历,更培养了学生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   (二)注重培育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

  为了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目标,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困难生的资助力度。国家助学金这种无偿资助,只要学生符合“贫困生”的条件,基本就可以获得资助。而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主要是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的证明。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家庭人均收入并不低的学生也在生源地获得贫困证明,并顺利得到助学金。不用付出太多的辛劳,只要一纸证明就可以获得两三千元甚至更多的资助,而针对贫困生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金额是五千元,要求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前提下,必须达到二等奖学金所要求的学习成绩,一般人难以企及。在这种“现实比较”中,极容易出现部分学生以贫困为资本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既使得资助目标无法真正达到,又使得学生的诚信遭遇危机。在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中同样存在信誉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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