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玉岛小区监控室管理规则
为加强璞玉岛小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本部主管的同意并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 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岗进行跟踪,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
(四) 每天的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 监控人员服从本部主管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公司员工和警务人员及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和项目经理同意方可进入。
(四) 严禁在监控室吸烟、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拆装、关闭设备,做到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 公司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本部主管,并热情做好接待该工作。
(六) 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意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三、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 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 监控人员对园区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
(三) 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璞玉岛客户服务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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