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开展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为了更好地落实自治区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根据库尔勒市普法依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库治办【2014】5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提高全校师生法制意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开展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紧密联系教育改革,注重教育的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加强对宪法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8日
四、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师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达到提高师生法治观念的目的,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使宪法、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全面维护新疆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扎实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五、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禁毒、互联网上网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六、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研究决定,特成立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学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牛艳玲(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阿里木江·木沙(学校副校长)
马新志 (学校副校长)
闫志勇 (学校法制副校长)
成 员: 可怕也木·卡迪尔(中学部德育主任)
阿力甫·艾米都拉 (中学部德育干事)
孟丹(小学部德育干事)
阿依佳玛丽(中学部教务主任)
谢冬梅 (小学部教务主任)
帕丽但 (小学部双语教务主任)
唐俊 (少先队辅导员)
以及各班班主任 。
七、主要活动
1、教育法规宣传月启动仪式 范围: 全校师生
形式: 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
2、召开主题班会 范围:全校各年级 形式:主题班会
安排时间:2014年4月14日 班会课 。
3、黑板报比赛 范围: 中小学部25个班级 形式: 比赛
安排: 以本次法制教育的主要法规为黑板报内容,要求每个班级做好宣传工作
4、法制教育讲座 范围: 全校学生 形式: 操场
安排: 由学生法制副校长闫志勇对各年级结合学生在校常规进行针对性法制教育.
5、学校教职工于每周四下午17:25分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宪法等常规法律,提高自身依法执教能力,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具体要求
1、各班级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结合教育法规宣传月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认真开展好这次活动.
2、在开展活动同时,各班级要及时向德育处汇报开展情况.
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
2014年4月1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