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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最详细学区划分图,河源中小学学区高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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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教育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市直和源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河府办[xx]23号文件要求,xx年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网上学位申报和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现将学位申请及积分入学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 (二坚持“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那么。 (三坚持“首认户籍及房产、统筹安排”的原那么。 (四坚持市区公办学校“统一时间受理、统一标准审核、统一方法录取”的“三统一”原那么。 二、适用对象条件 (一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三申请入读非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四申请积分入学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满6周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区域 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招生区域划分情况见附件1、2,详细各学校学位划分区域详见《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并由市、区教育局、各村(居、中小学、幼儿园在公示栏、校门或校园网站上公布。 四、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进展申报。 (一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通过网络、报纸,或向入学区域所属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
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进展申请。仅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学位的申请人自7月18日起到市房管局三楼开具《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凭学区户籍申请入学的申请人不需到市房管局开具该证明。 (二提出学位申请。 1.第一阶段(第一批次申请对象,含转学申请:7月23日至29日。第一批次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1具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户籍;(2持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3其它符合政策性(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规定入学的。申请人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申请登记,提交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那么受理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学校组织人员协助申请人将申请人根本信息录入“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那么由学校退回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 2.第二阶段(第二批次申请对象,即积分入学:8月6日至8月10日(8月10日后不再受理申请,系统关闭修改功能。第二批次指不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一律按异地务工子女(其父母、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时,以积分入学办方法(见附件9申请学位。申请人“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在网上直接申报,并填写《入学申请表》(附件3。8月11日至12日,申请人向本人稳定住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交各项积分指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与网上申报的信息进展核对,对符合申报条件且信息一致的,由学校保存其《入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学校直接在申报系统中注销所申报的。
各学校要向无上网条件的家长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三资格审核及学位安排。7月30日至31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对第一批次申请人进一步并网核验申请人的资格及证明材料后,确定新生入学及转学,对符合条件的进展公示5天后安排学位。8月13日至14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对第二批次申请人并网核验相关资格及证明材料后,根据市区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学位。8月15日至21日,市、区教育局将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在相应学校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补充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展复核。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