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的卫生管理,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传染,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改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1自觉保持地面与桌面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
2.2桌面上文件资料放置整齐。重要文件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2.3每位员工每天早上都必须将自己的卫生区打扫干净,经理可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卫生的好坏进行评定。
为保证办公场所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钥匙由综合管理部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3.1如因公需使用钥匙,须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完后应立即归还;
3.2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借与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责任;
3.3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款,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3.3.1离职时应将钥匙上交综合管理部经理。
3.3.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综合管理部报备。
3.3.3办公场所的桌柜抽屉钥匙应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一套,以备急用。
1.1将新员工顺利导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文化氛围之中。员工被录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时期,正是在这个时期员工形成了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
1.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1.3在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2.1 应聘人员的《录用决定》由总经理签署后,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2.4 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及底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5 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导师,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
3.1 填写《员工履历表》。
3.2 向新员工发放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新员工入职告知书》,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刊物了解进一步情况。
3.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3.4 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3.5 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3.6 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经理。
3.7 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3.8 更新员工通讯录。
4.1 综合管理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它部门相关人员。
4.2 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4.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5.1 由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新员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公司各项制度、业务基础知识知识等。
5.2 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新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左右时,由综合管理部对其进行跟进。形式:面谈。内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经理对其工作的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经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具体见:《满月跟进记录》
新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时,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详见转正考核流程。
1.1 离职流程管理是为了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
1.2 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公司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 经理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可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1 公司一般员工的离职申请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2 公司员工的离职申请必须提前半个月交到上级领导处报备。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日
工作时间:
夏天:9:00——18:30
冬天:9:00——18:00
休息日:自定(一天)
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规定或因特殊情况,公司可对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2.1 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次罚款30元;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每次以日工资的4倍扣除。旷工超过3天做开除处理。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则每次加罚50元递增。如有特例情况不能签到,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到负责考勤人员那里补签。
2.2 员工考勤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替他人签到,如发现替代行为,当事人每人扣发10元/次。
3.1 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
3.2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每个工作日9:00以前或18:30以后、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
3.3 加班时间一般以调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调休形式补偿的,由主管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过次日凌晨1点,可调休半天,加班时间超过次日凌晨5点,可调休1天。
4.1 婚假:员工休婚假需持结婚证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享受婚假3天,初婚的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即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实行晚婚的享受婚假7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婚假仅限结婚一年内使用。
4.2 丧假: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给予3天假期;
4.3 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员工须提前6个月递交生育申请,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享受带薪产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达到晚育年龄的(男26周岁以上,女24周岁以上初育的)增加产假15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7天陪护假;
4.4 已婚女员工计划生育假(包括流产、节育)3天;女员工育婴,婴儿一周岁以内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1小时。
4.5 年度休假:员工入司满五年的,可享受年度休假。
司龄满5—7年者,每年享受2天年度休假;
司龄满8—10年者,每年享受4天年度休假;
司龄满10年以上者,每年享受7天年度休假;
4.6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可持医院证明休工伤假,假期依实际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7 公假:员工因公安机关的要求,对他人违法乱纪行为作为见证人,经公安机关报出具证明,其缺勤时间可作公假处理。
注:第1-7条中所举休假发放基本工资。
4.8 事假:员工每月可请假1天,按日工资扣除,超过1天以上,事假按日工资的双倍扣除。(注:员工因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到公安机关申诉等,其缺勤时间作事假处理;员工违法乱纪、违犯治安管理条例,而被公安机关传讯等,其缺勤时间作旷工论处。)如因急事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在当日上班时间之前通知上级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4.9 病假:病假按日工资单倍扣除;病假必须将诊断证明与请假条于月底前一同交至前台,否则按事假处理。
4.10 外派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每年可享有3天休假,休假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予以报销。未能享受休假,其直系亲属1人可前往外派人员工作所在地探望,公司至驻地往返路费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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