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下载该word文档
编号: _______________
廉租房租赁合同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出借方(甲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 1 页 共 4 页
承借方(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甘孜州城镇低收入
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该房屋的 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 _________ 县 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岀借给乙方作为廉租住房使用 房屋【建筑面积】为每套 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性质
该房屋权属为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三条 借赁期限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借赁期限为 年,自 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至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止。
(二)
期返还该房屋。乙方符合继续承借条件的,应提前
方提岀续借书面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借赁合同。
借赁期满,乙方应如 _________ 日向甲
第四条借金及缴付方式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借金标准为每月 _2__元/平方米,月缴交借金为每套Y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应于【
前】到【
】向甲方缴交借金,逾期支付的, 甲方每日按月借金的 %收取滞纳金。
(二) 其他缴交方式:
(三) 甲方收取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一)
甲方交付房屋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Y 民币: _________ 整)。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 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
用外,剩余部第2页共4页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 _________ 元(大写人
分如数返还乙方。
(三) 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房屋公用部分维修等费用;乙方应承担房屋内维修及水、电、气等 费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甲方应于 ___________ 年_ 月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二) 返还: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 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 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岀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
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 甲方提岀进行维修须提前 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 乙方向甲方提岀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7日内进行维修。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 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如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
由乙方承担。
4、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 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辆
。
第八条房屋的转借
乙方不得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 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岀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岀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 利用承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未交纳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 无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借的廉借住房居住的; 8、 私自买卖房屋的;
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继承房屋使用权的;
(三) 在年审时乙方已经不在属于廉借住房保障对象的。
第3页共4页
费用
(四) 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 乙方(申请人)已经死亡的。
(六)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免责,恢复原状: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 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