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无锡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双方兹同意租赁条款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设施情况: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市 区 花园/小区 栋/号 层 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室 厅 卫,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装修情况 ,房地产证号为 号 的房屋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作为 居住 使用。
该房屋现状为:1.【 √ 】空房整租(续租) 2.【 】部分出租。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由于是续租甲方不存在有欠款情况发生,乙方及时交清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即可。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贰千伍佰 元整(小写: ¥2500.00 元)
3.2该房屋租金乙方按 季 支付,支付时间为 每月提前一星期 ,甲方有权收取现金亦可要求乙方将上述租金打入指定账号或微信转账。
3.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柒仟伍佰 元整 (小写: ¥7500.00元)。
四.租赁押金
4.1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待租赁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并且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应将租赁押金原属退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5.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5.2甲方应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规定。
5.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行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5.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如有特殊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或装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改建或装修情况进行监督,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6乙方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如非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叁 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维修期间超过 日或维修金额超过 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租赁押金,乙方仍需承担维修费用。
六.合同终止
6.1租赁期届满时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终止。
6.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房屋附属物品交付甲方。
6.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七.违约的处理
7.1甲方违约的处理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正常使用的该房屋以及相关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15天未履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内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倍的房屋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改建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双倍的房屋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要对不足的部分承担据实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累计达半个月租金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未能及时将设施完好的房屋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双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押金甲方不予以退还乙方,并有权收回该房屋。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八.免责条款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租赁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9.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本备注条款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①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居住期间乙方自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身负责;
②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居住期间家用电器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如乙方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