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有关问题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网站违法犯罪记录的界定:1、违法记录包括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以及劳动教养等。2、犯罪记录包括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和裁定,以及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犯罪记录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受理申请的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依据单位和公民个人的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四)公民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下列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证明范围:(一)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二)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三)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前科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