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培养的相关规定,结合会计学科当前发展的具体实际,会计学系决定,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研究生(以下这两类硕士研究生合并简称为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方案进行合并。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二条 培养具有较高创造性应用能力、适应高层次会计与财务工作需要的、并具有良好探索研究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财务与会计管理人才。
第三章 学制与收费
第三条 研究生学制统一为3年。
第四条 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学费。
第四章 入学复试与录取
第五条 学术型研究生与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分开复试。
第六条 学术型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最高不超过120%。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复试比例视当年招生情况确定。
第七条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程序和方法如下。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系成立的硕士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各部分复试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复试规则进行。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应先对复试考生的照片和身份、复试通知、毕业证书、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专业综合课笔试内容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等内容,试卷由复试小组集体命题和评阅。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复试小组指定2名或2名以上主考老师负责。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口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情况要有记录,认真填写《会计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为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复试成绩计算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的招生、复试和程序方法如下。每年招生以应届生为主。接受保送生、统考生相结合,保送生比例不超过50%。为确保培养质量,保送生必须是985、211或者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且985学校保送生成绩排名在所在班级前30%,211或者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大学保送生成绩排名在所在班级前20%。会计学(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以外专业的学生占保送生总名额的比重不超过30%。保送生与统考生都必须参加会计学专业课的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会计学专业课复试应当恰当地反映考生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差别。
第五章 导师选择
第九条 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导师选择合并进行,均采取双向互选的办法,双向互选的时间为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
第十条 每位导师(不区分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选择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平均数(4舍5入),学术型研究生与双证会计硕士合并计算。在上限以内,导师有权决定自己指导学生的具体人数。
第十一条 实行导师组的,导师组所带学生人数的上限为导师组内各位导师上限的合计数。
第十二条 互选的程序是:
(一)学生自我介绍;
(二)指导老师向学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情况;
(三)学生填写“师生互选表”,每生可选1位指导教师作为候选人;
(四)指导教师进行选择、调剂,确定学生人选;
(五)公布互选结果。
第十三条 双向互选时,没有被任何学生选中的导师,当年不带硕士研究生;没有被导师选中的学生,延至下一学年再选定。
第十四条 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研究生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第六章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安排
第十五条 学术型研究生与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进行合并教学和管理。
第十六条 课程体系包括院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大类(见附表1)。
第十七条 专业必修课开设与调整,须经硕士生导师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 硕士生导师可以申请开设专业选修课。
第十九条 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补修四门课程,并在论文开题前完成补修。没有补修并通过考试则不能参加开题。
第二十条 课程教学计划确定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变动。
第七章 实习
第二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实习期为半年,为入学后的第三学年第一学期。
第二十二条 实习单位采取自愿选择和统一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第八章 学位论文
第二十三条 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均需要撰写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的要求上不再存在差别。学位论文选题均应立足理论性,体现学术规范的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遵循问题导向的原则,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展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位论文应遵循学术规范,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需要外审。
第二十六条 硕士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审查,由系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书面结论。
第九章 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自2015年9月起正式实施,2014年9月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参照执行。
会计系学术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课程A教 | 课程B教 | |
院平台课 | 高级经济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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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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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研究方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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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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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财务管理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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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兵、吴振华 | 陈冬华、黄志忠 | |
组织行为与管理理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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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春燕、毛伊娜、龚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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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核心课 | 会计基本理论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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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雄胜 | 陈丽花 |
财务会计研究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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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跃堂 | 陈冬华 | |
国际会计研究(英)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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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清梅 | 郭颖文 | |
财务管理研究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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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志忠 | 吴振华 | |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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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心合、熊焰韧 | 张 艳 | |
管理会计研究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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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巧根 | 苏文兵 | |
成本控制与管理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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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文兵 | 熊焰韧 | |
审计理论(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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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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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颖文 | 张 娟 | |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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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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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翔 | 陈冬华 | |
专业选修课 | 高级财务分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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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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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冬华 | 王 兵 |
企业税制与税收筹划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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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丽花、吕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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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审计与内控审计(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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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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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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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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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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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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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论与实务(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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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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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清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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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与投资策略——文献选读 (英)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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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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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理论与公司财务(英)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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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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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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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文兵 | 林 树 | |
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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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冬华 | 吴振华 | |
信息化与会计财务管理革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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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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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聘,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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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
1、 课程B教指在该课程A教因某种原因不能开设此课程时,由B教来完成授课。A、B教之间不自动形成在同一时间拼盘授课的关 | ||||||||||
2、 现在的课程,主体上都是1个学分的课程,排课方式是每周上两节课,上半个学期。 | ||||||||||
3、 课程“信息化与会计财务管理革新”为实践创新类课程,将从校外聘请业内资深人士来授课。 |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