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校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修订)为主要依据。
、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师德日常考核
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
、出勤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
、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
、教育教学效果
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
、奖励
三、考核办法
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一)计分办法(总分)
、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 分)
由本校的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测评总分值分,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平均分按 、、的比例记分。汇总后测评得分×,即为该项总分。
、师德日常考核《师德表现》( 分)
由学校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记录的方式。如有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按下列标准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在学生管理中,向学生罚款、变相惩罚学生购买物品供班级和学生使用,每次扣分。
()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分。
()在晋级、职评、评优等方面,提供假论文、假论著等,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分。
()教师不尊重学生家长,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分。
()在日常工作中,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行为不检点,有损害集体荣誉的言行者,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分。
()损坏学校公物、自己保管的学校物品丢失或损坏的,每发现一起视情节扣分。
()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插学生者,令其退回,并每人次扣分。
()没有完成教师读书等学习任务的,扣分。
()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每发现一人次扣—分。
()教师接受学生赠送的结婚、生日、节日等礼物,每发现一次,视情况轻重,扣分。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应急措施,每发现一次,扣分。
()所任班级中学生出现作弊、抽烟、喝酒、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扣该班班主任、有关责任教师分。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酌情扣分。
学校对教职工的日常师德表现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考核办法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设立举报箱等形式考核。
、出勤( 分)
按照市局制订的考勤制度。满分分,扣完 分止。扣分标准:①事假每天扣分;②病假每天扣分;③早退、迟到次各扣分;④旷工一天扣分;⑤学校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扣分,请事假扣分,病假扣. 分;⑥工作时间干私活、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分。
、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分)
()尊重学生
①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每次扣分。
②随意停学生课,发现一人次扣分。
③公开公布学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名,每次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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