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安全事故反思总结5篇
只要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把安全生产铭记在心,消除任何对安全工作的饶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接下来,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个人安全事故反思总结5篇,欢迎大家借鉴参考!
个人安全事故反思总结5篇1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职责公司“6”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64”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69”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64”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十分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十分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我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我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我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职责”就表此刻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职责,监督上的不负职责,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职责,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十分不负职责的行为,是对自我,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职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职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职责,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必须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职责”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职责之心,常行职责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职责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个人安全事故反思总结5篇2
20xx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我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齐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明白“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必须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贴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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