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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及管理办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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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浙传文学20197

关于公布2018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办及2018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全体学生:

为切实做好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经相关系部酝酿、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成立2018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各工作小组,形成《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8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文学院

2019415

附件1:

2018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及各工作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俞春放(组长)、赵思运、王珏、黄义枢、谢群、康建强、甘宇慧、曾莹、房岑、孔祥光、陈洁。

监督小组:徐洲赤(组长)、郑小军、何坦野、阮南燕、瞿颖奇、楼翔、院学生会主席。

命题工作组:赵思运、俞春放、郑小军、何坦野。

阅卷工作组:赵思运、黄义枢、谢群、康建强、各系骨干专业教师一名。



附件2

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2019年修订版)

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为了更好地体现“以生为本”、“个性化培养”、“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理念,促进教学资源配置的进一步优化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经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传媒学院批准,对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下的三个本科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实行“按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第一学年通识培养、第二三四学年专业培养”的模式。为了切实做好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保证专业分流的合理有序、科学高效与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浙江传媒学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文学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浙江传媒学院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原则

按“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入校的学生,在经过第一学年不分专业的通识课程学习之后,根据第一学年课程成绩、专业分流考试成绩和个人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与择优分流”、“班型固定与适度调整”、“优秀优先与服从调剂”相结合的总体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1.学生自主选择原则

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学生志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在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保障和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专业分流时尽可能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

2.优秀优先安排原则

对于在高中阶段及第一学年专业学习特别优秀者,特别是在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佳绩,或者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个人作品、学术论文,或者出版个人著作等,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批,可以优先安排专业。

3.专业合理布局原则

合理调控专业容量,高效利用现有办学条件,专业分流时应充分考虑学院专业布局,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学院办学目标基础上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在学院教学资源可调配的基础上,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总体调控和布局。

4.择优综合安排原则

在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以及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学生分流应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尊重学科专业的发展,当教学资源不能满足学生需求时,根据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择优分流。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专业分流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学生的申诉并及时反馈。接受纪检的监督并及时汇报。

三、分流依据

1.学生个人志愿。按“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的学生填报《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申报审批表》。要求学生必须填报三个志愿,包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3个专业,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全部进行填报,并要求学生征求家长意见,并附上家长确认书。学生个人志愿不是专业分流的唯一依据。

2.专业分流计划。文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社会需求情况制订专业分流计划。依据“班型固定与适度调整”的原则,切实保证汉语言文学两个班(其中汉语言文学2班为创意写作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各有一个班。每个专业的人数可根据学生志愿申报情况适当调整。原则上每个班最多不超过45人,最少不低于30人,其中创意写作班定为30人。各专业的计划人数的制订办法是以30人为基数,再依据各专业的第一志愿数,每增加5个第一志愿数则增加一个计划数,依次累加最多不超过45个计划数。各专业具体计划数由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执行。

3.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是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包括第一学年课程成绩、专业分流考试成绩等。(其中,创意写作班为提前选拔,以第一学期和选拔考试成绩为依据,各占40%60%,同时重点参考学生创作成果作品进行评估,由分流小组讨论认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和专业分流考试成绩各占40%60%。总分由两个成绩相加,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经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执行。

第一学年课程成绩计算办法: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相加除以课程门数等于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

专业分流考试成绩: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文学院组织的专业分流考试。没有参加专业分流考试者,则自动视为放弃专业竞争与选拔机会,也自动视为自愿接受学院的专业安排与调剂。专业分流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小学期期间举行。

4.优秀优先安排条件。(不适用于创意写作班的选拔)优秀优先安排的基本条件是,第一学年没有不及格课程,也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优秀优先安排的特殊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至大学一年级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2)高中至大学一年级获得苏州大学“东吴杯”全国中学生辩论邀请赛、北京大学中学生国际辩论邀请赛、“精英杯”亚洲中学华语辩论公开赛半决赛、决赛、全程最佳辩手以及进入以上三项赛事决赛的辩手。

3高中至大学一年级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二等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至大学一年级有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公开发表专著、论文者。

5)大学一年级在省级以上学科及专业竞赛中获奖,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个人作品、学术论文,或者出版个人专著作,或者在知名文学网站发表网络文学作品20万字以上、粉丝量大、点击率高并且能证明作者的真实身份的。

6)在大学一年级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等。

7)英语四级成绩达568分以上或通过英语六级考试。

8)其它经由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的省级以上获奖。

5.专业特殊要求。某些专业对相应课程有特殊要求的,学院应在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前提出并公布,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其中汉语国际教育将英语、普通话、中华才艺作为参考条件;秘书学将书法、写作、形象考察作为参考条件。

四、录取办法

按照专业分流原则与专业分流依据,本着“志愿优先与择优分流”的宗旨,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优先录取只有既符合基本条件又符合特殊条件者,才有资格参加优秀优先安排。优先录取重点参考个人志愿,兼及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符合优先录取资格的学生,在未被第一志愿录取时,可以优先进入第二志愿以至第三志愿。当某一个专业符合优秀优先安排条件的人数超过专业编班计划数时,则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正常录取。各专业正常录取的人数应该是计划数减去优先录取人数。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1)首先根据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录取。如果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超过专业分流计划人数时,按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剩余学生参加其它志愿的录取;如果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计划人数时,再从第二志愿中依次录取。(2)其次根据第二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补充录取。补充录取是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执行,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剩余学生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如果不满,则从第三志愿中依次录取。(3)再次根据第三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再次补充录取。再次补充录取是在第二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执行,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五、分流管理

文学院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由院长、副院长、系主任、教师代表、教学办、学工办等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由院长担任组长。设置专业分流办,由教学办具体执行。

文学院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由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分工会主席、专业负责人、学生会主席等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设置专业分流监督办,由学工办具体执行。

六、分流程序

(一)专业分流准备阶段

1.由文学院与教务处、招生办、学工处、就业办、信息办等协作对按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的新生进行随机分班,人数均匀,班名为中文1班、中文2班、中文3班、中文4班。由文学院选派4名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由文学院指派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班主任组成专业学习与专业分流指导小组。

2.宣传与宣讲。制订《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学习手册》。在新生入校后,要在迎新大会上发放该手册。还要在入学教育和第一年的教学过程中,要分步分期向学生就大类招生、“1+3培养模式”、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等进行反复的、充分的介绍,以加强学生对各专业的了解,使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有目的的进行专业分流前的准备。专业分流前,召开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动员大会与宣讲会。

(二)专业分流实施阶段

1.学生填报《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申报审批表》。同时附上家长确认书,由学工办负责审核家长确认书的真实性。

2.各专业计划人数公布与公示。文学院应及时将各专业的分流指标上报教务处并挂于文学院网上,供学生进行参考。

3.学生填报《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优先录取申报审批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4.公布各专业经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优先录取名单与人数。

5.公布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第一学年课程成绩。

6.学生参加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试。专业分流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大学一年级四个班的学生打乱混排,即每个班各抽四分之一的学生交叉混排,以杜绝不良考试行为发生。

7.由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领导小组安排专业教师批阅专业分流考试试卷。在批阅专业分流考试试卷时,其中的写作部分批阅实行两位专业教师背靠背批阅,如分差不超过10分则取平均值,如分差超过10分则由阅卷小组长审定,阅卷小组长原则上由文学院院长担任。

8.公布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试成绩。

9.公布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

10.根据专业分流原则与专业分流依据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

11.文学院向学校上报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分流后各专业正式名单。

(三)专业分流落实阶段

1.专业分流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就读,并办理后续的相关手续。

2.文学院会同教务处、招生办、学工处、就业办、信息办等做好学生的教务系统、学工系统、就业系统、信息门户等的调整工作。新的班级将改为汉语言文学1班(简称汉文1班)、汉语言文学2班(简称汉文2班)、汉语国际教育班(简称汉教班)、秘书学班(简称秘书班)。

3.分流后的各专业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分别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由通识教育阶段正式转入个性化的专业教育阶段。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

2019415

文学院办公室 20194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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