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新疆大学人事处文件

新疆大学人事处文件

时间:2011-01-05 15:15:40    下载该word文档

新疆大学人事处文件

新大人字200920

关于我校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二OO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新人办200929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二○○年度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教人办〔20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定于9下旬开始进行今年的职称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原则

1.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211工程”建设规划,结合学科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2.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人才队伍的培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4.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需设岗。岗位职数按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给我校核定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并依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切块分配。主系列高级职务的评审根据结构比例实行限额推荐。对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结构比例的教学单位和系列,不再下达推荐名额。

5.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以考核和教学、科研业绩认定结果为依据,未通过教学、科研业绩认定的,不得推荐评审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期间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推荐评审;申报晋升中级职务,其任现职以来应有四年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申报晋升高级职务,其任现职以来应有五年考核为优秀或合格;凡有未参加考核或考核定等为告诫、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年度,应从任职年限中扣除。

6.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二○○六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安排的及职称有关政策的通知》(新职称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在自治区所属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不再进行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按照相应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并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在自治区所属单位工作的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经历人员,今后不再授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经单位考核推荐,按照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报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文件,严格执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我校《关于新疆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若干规定(暂行)(新大校字〔2004168)、《新疆大学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补充规定(试行)(新大校字〔2005101)及《关于印发<新疆大学教学管理规定(试行)>( 新大校办字〔200155)等教学管理文件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报送学校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全面、清楚。教学工作量必须严格按照新大校办字〔200155号文中有关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执行,要与《教师工作量登记卡》中记载的教学工作量相一致;教学评估成绩需按任现职以来讲授课程的顺序填写,不得遗漏。

3.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下发的新人发〔200225号文件精神,今后对不具备规定任职年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进行“破格”评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而申请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达到相应系列破格评审的条件。对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等荣誉或奖励以及进入“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按正常评审对待。

4.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人员,其任现职以来(近三年)接受教师继续教育必须达到240学时以上,并具有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职称外(汉)语合格标准按照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人发〔200727)文件执行二○○年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仍按照新人办发〔2002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不受合格标准限制。

5.特培人员、归国留学生、科技副县(市)长、从外省市引进人员等,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均需占用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6.支教教师评审讲师人员

依据《关于新疆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若干规定(暂行)》(新大校字〔2004168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起,所有拟评讲师职务的教师,一般都应具有硕士学位”。我校每年均有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赴南疆支教的下派名额,校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体现学校对支教教师的关心,支教教师不受此条限制,具体条件如下:

⑴助教任职时间已满四年;

⑵必须有赴南疆支教一年的经历;

⑶正在攻读硕士学位;

⑷必须参加继续教育、职称外(汉)语考试、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免试认证;

⑸其他条件符合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规定。

7、引进(返校)博士评审副教授人员

经研究,引进(返校)的博士可依据其在攻读博士期间的成果、论文参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如下:

文科有两篇以上核心期刊(20072008年取得博士学位应有三篇以上核心期刊),理科有三篇以上核心期刊(20072008年取得博士学位应有四篇以上核心期刊),在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上答辩,择优晋升职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科:3

理工科:7

三、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的评聘组提出书面晋升申请和“7.5事件期间的表现及认识的书面材料。

2.评聘组将申请副高及以上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尤其是“7.5事件期间的表现)、业绩情况在新疆大学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及本单位张榜公布,让群众监督、比较,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评聘组根据申请者的工作表现、考核成绩等情况差额(差额1名)向学科组推荐晋升人员的预选名单;主系列中级(讲师)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3.学科组根据各级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考察申请者的业务成绩和学术水平并组织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述职答辩会,负责填写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的《自治区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面试答辩情况登记表》。学科组在分配的名额内投票确定推荐晋升人员,投票实行“完全符合”、“符合”、“基本符合”、“不太符合”、“不符合”五档制。

4.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审查候选人的各项条件,投票确定晋升教授和我校没有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人选,并报自治区高校教师系列高评会评审;投票确定晋升副教授和讲师人员予以公示,副教授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公室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内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专用)一式两份(将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与身份证大小一致〉粘贴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评审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的其中一份评审表装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内。

⒉任职期满《大、中专院校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1,填写教学工作量需与师资科认定工作量一致(申报教授职称教师建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申报艺术类副教授职称教师填写

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厅审核后原件退回)

⒋《继续教育证书》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

⒌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

⒍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⒎任现职20032007年以来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聘任文件(复印件)。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等代表作教授5篇部(原件)、副教授3篇部(原件)其余论文、论著只需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内容等复印件。所有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种清样稿、手写稿、打印稿及证明均不予受理。论文发表的时间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起。

⒐承担科研项目的审批书、科研成果的项目报告和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成果转化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申请及批准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和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并将“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一份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9页上。

12.属“破格”评审还应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份,审批表要求所填写内容须以充分的理由符合该系列“破格”条件中有关条款。

13《自治区申报教师职务人员面试答辩情况登记表》一份。

14.《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选票》中教学工作栏目需人事处师资科盖章确认,科研业绩栏目需科研处盖章确认,否则不予受理选票一律要求用标准A3纸打印,可在1张上盖章后复印,共需32份。

申报讲师职称人员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专用)一式两份(将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与身份证大小一致〉粘贴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评审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的其中一份评审表装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内。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⒊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⒋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⒌任现职20042007年以来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聘任文件(复印件)。

6《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选票》中教学工作栏目需人事处师资科盖章确认,科研业绩栏目需科研处盖章确认,否则不予受理选票一律要求用标准A3纸打印,可在1张上盖章后复印,共需32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教授职称教师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申报副教授职称教师

1.评审材料,要按申报人分别装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并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和材料目录填写在材料袋封面,特别注意要填写清楚本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需要时通知本人进行述职答辩。

2.在《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封面“从事专业”一栏中应按现从事专业填写,并按下列学科组分类填写:农、林、牧组;生物、化学组;物理、计算机组;工科组(机电、土建、地质、工程类);医学组;数学组;体育组;文史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组;法学组(政治理论、法律);艺术组(音乐、美术、舞蹈);中语组;外语组;财经组。

3.表格内容要求填写清楚,若无内容可填,应在该栏目内填上“无”的字样(不得随意涂改或空下栏目)。

4.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与原件核对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予认可。

5.报送材料时,应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前后顺序装订在一起。

6.将获奖证书(原件)、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材料(复印件)、聘任证书及聘期任务书或聘约(原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各类批准书、原始证明等材料,按前后顺序装订在一起。

7.上报材料清单一份。

申报副教授所属学科我校有评审权的教师

1.报送材料时,应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前后顺序装订在一起。

2.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材料(复印件)、聘任文件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各类批准书、原始证明等材料,按前后顺序装订在一起。

3.上报材料清单一份。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各评聘组、学科组须将组成人员名单在928前报送至校人事处职称办,930前学科组召开会议。

2.1010前,各单位务必将等额推荐的晋升主系列(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及学科组评审会议纪要和投票结果报校职称办。

六、收费标准

申报高、中、初级职务,具体费用如下:

评审高级职称350元(其中职称评审费150元,职称评审其他费用200元)

评审中级职称280元(其中职称评审费80元,职称评审其他费用200元)

评审初级职称240元初级(其中职称评审费40元,职称评审其他费用200元)

申报教授以及申报副教授所属学科我校没有评审权的教师,学校通过后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收取评审费。

七、注意事项

1.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的通知要求,大学普通班毕业申报正高级职务,一律按学历破格对待。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由自治区职改办统一安排,请各单位务必在限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3.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二○○年度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教人办〔20085号)文件的要求从今年起在各类刊物增、专、副、特刊以及各类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高校教师职务的依据。

4.各单位要挑选两名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的同志做材料员,搞好本单位职称评审材料的整理工作并将材料员名单及学科组名单报校职称办公室备案。

5.各单位要按规定和要求真正选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人员,不得突破下达的推荐名额,以保证推荐评审工作的有效性。

6.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对伪造各类证书;谎报、虚报和剽窃教学工作量和科研论文(成果);拉拢、贿赂领导和评审组织成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并对其所在评聘组、学科组提出通报批评。

附件:

1.《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职称办〔200727

2.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选票》

3.《新疆大学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选票》

4.《自治区申报教师职务人员述职答辩情况登记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评审 通知

新疆大学人事处 2009926印发

附件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人发200727

----------------------------------------- ----------

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

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

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精神,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结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现就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自治区下发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参加职称汉语考试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选择级别和语种均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和《关于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报考语种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职称办〔200394)的规定执行。

()年龄在45岁以下(不含45)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外()语考试成绩均应达到以下标准。

1、高等学校教师、党()校教师(大专及以上体制)、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国际商务师等系列(专业),按照“标准一"执行。

标准一

2、出版、党()校教师(中专体制及县级党校)、干部院校、实验技术、工程、文博、图书资料、档案、公证、律师、新闻、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农业推广研究员等系列(专业),按照“标准二”执行。

标准二

3、会计、统计、审计、经济、体育教练员、播音、群

众文化、艺术、农牧等系列(专业),按照“标准三’’执行。

标准三

()任现职以来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任现职以来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以留学证明书或签证为准)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任现职以来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外文专著、译著的,民考民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汉文专著、译著的;

4、获得博士学位的;

5、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评审中级职称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1、年龄在45岁以上(45岁,年龄截止时间为评审当年1231日之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考试成绩在上述第二条第二款外()语考试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分。

2、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并已获得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是否参加外()语考试由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决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人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地、州()级拔尖人才;

2、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3、取得非本民族语言文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4、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含自治区、地州属企事业单位驻县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近五年每年有半年以上(含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6、男55岁、女50岁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龄截止时间为评审当年1231日之前)

7、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三、全国和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人事部将根据每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

()达到国家每年公布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达到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四、凡涉及免考或放宽要求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审批表(见附件),申报中级的经所在单位审查,报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批;申报高级的经所在单位审查,由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审批。

五、各地区、各单位和各系列(专业)职称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职称外()语考试的管理工作,在推荐、受理评审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职称外()语考试政策规定执行。在职称外()语考试中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处,取消当年的任职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过去所发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的规定执行。



附件三:

单位(公章): 审核人: 填表时间:

附件四:

自治区申报教师职务人员述职答辩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新疆大学人事处文件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