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研究生新生
入 学 指 南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目 录
201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 01 |
2013级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 | 06 |
2013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 13 |
2013级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通知……………………… | 15 |
201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 18 |
封底:行李标签 | |
201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
学校分为二个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的大学城校区和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的五山校区。
大学城校区报到时间:2013年9月5日下午、6日全天;报到地点:体育馆。
五山校区报到时间:2013年9月7日下午、8日全天;报到地点:31号教学楼大厅。
报到当天,学校将在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广州火车南站、天河汽车客运站设新生接待站。
新生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并附有关证明)形式请假,请假两周内由所在学院审批,超过两周由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报到。无正当事由、未经批准超过两周时间未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验证
新生入学报到时还需核验相关证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往年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录取、保留入学资格1-2年,今年复学新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报到地点进行核验,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备案。无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无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予报到注册。
往届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验证报到注册。
三、户口迁移
1.凡被录取为定向培养(包括:“强军计划”硕士生、在职的“少高计划”博士生和硕士生、“对口支援博士生”、保留入学资格1-2年在今年返校学习的国防生)、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委托培养的硕士生以及非脱产学习的: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按规定不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类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迁移户口。
2.由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的本人姓名,必须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新生凭《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关系迁移手续时的具体要求请见《2013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四、人事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的迁移
1.凡被录取为定向培养(包括:“强军计划”硕士生、在职的“少高计划”博士生和硕士生、“对口支援博士生”、保留入学资格1-2年在今年返校学习的国防生)、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以及非脱产学习的MEM、MPA、MBA、MPAcc,按规定人事档案不得转入我校,而其他类别研究生一律要将人事档案转至华南理工大学。
2.所有录取研究生原则上均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华南理工大学。原单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以方便参加组织生活为原则,决定是否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党组织关系转移办法如下:广东省内的党员,在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在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我校党委组织部将在报到现场为各位新生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因故未能按时办理的新生可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考生随身携带,不得放入档案中邮寄(注:2013年9月15日前需办理中共党员转正手续的考生,请将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材料保留在原所在党组织,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自带经密封的党员材料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华南理工大学×××学院团组织”,入学报到后将团组织关系交到各学院。
五、缴费
按规定需要缴纳培养费的研究生,入学前必须交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学费金额根据复试时签订的协议书执行),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研究生新生需要另交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500元/年不等,视所安排宿舍确定。
具体缴费项目及缴费办法请见本指南所附《2013级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
六、体检
新生报到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请备“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若干张。体检表已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请填写好体检表中相关信息并贴上照片。
七、行李托运
需托运的行李应在来校报到时办理,如提前托运,由本人自行提取和保管,我校不负责处理。入学报到托运行李时,请将本《入学指南》封底所附的行李标签贴在行李上,并且在标签上写明:学院、专业、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蚊帐及轻便卧具要随身携带,以便在行李不能及时到达时使用。
9月5日至8日到达广州火车站或广州东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新生凭托运单于报到当日分别到五山校区(32号教学楼单车房)或大学城校区(第二饭堂)领取行李。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行李的提取和发放工作由学校后勤产业集团负责,过期未取行李将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保管和发放。
八、新生自行到校路线:
1.如果是乘坐长途汽车到省客运站下车或乘坐火车到广州火车站下车,可参考以下路线到校:
五山校区---可搭乘B10路公交车(起点即在广州火车站公交站场),到“华工大站”下车;
大学城校区---可搭乘B10路公交车,到“华工大站”下车,在学校正门口转乘大学城2线车在华工站(大学城)下车。
2.如果是乘坐火车到广州火车东站下车,可参考以下路线到校:
五山校区---可在广州火车东站(起点即在火车东站公交站场)搭乘41路短线(注意:一定要是短线)公交车,到“华工大站”下车;
大学城校区---可在广州火车东站搭乘41路短线公交车,到“华工大站”下车,在学校正门口转乘大学城2线车在华工站(大学城)下车。
注意:B10路、41路短线公交车,均是途经我校。
3.如果在广州乘坐地铁到校报到,五山校区新生请在地铁3号线“五山站”C出口下车,大学城校区新生请在地铁4号线“大学城南站”下车。
九、其他说明
被录取为“一等奖学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9月份的奖助学金将在10月份发放,请自备9月份的生活费。
因宿舍调整原因,对于提前到校的新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十、有关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到):020-******** 传真:02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奖学金、助学贷款):020-********
招生工作办公室(验证):020-********
保卫处(户口迁移):020-********(五山校区) 020-********(大学城校区)
财务处(缴交学费、住宿费等):020-********
医疗保险:020-********
组织部(党组织关系迁移):020-********
宿舍安排:020-********、87114685(五山校区),020-********(大学城校区)
托运行李提取咨询:020-********(校园服务中心)
十一、请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
我校的招生信息第一时间都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来校报到前请浏览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查看是否有最新的消息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2013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祝贺你,成为华南理工大学新学子!在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费是国家教育事业收入和学校办学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依法缴纳学费是每个大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学生只有经注册,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
为了在报到时顺利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以及今后三年更安全、快捷缴纳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等费用,学校为你开办了银行借记卡,五山校区新生是中国银行借记卡,大学城校区新生是工商银行借记卡,缴费的注意事项如下,请务必认真阅读。
一、缴纳费用及标准
新生缴纳的费用有:学费、住宿费、空调冷量费、医疗保险费、校园一卡通充值费。
1.学费:各类研究生新生按协议书应缴学费金额缴纳。具体请见本须知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一览表。
2.住宿费:五山校区住宿费标准在每学年500元—1500元之间;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1500元(不含水电费),全部为空调设施宿舍。大学城校区宿舍空调冷量费每学年学校代预收100元,每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由于宿舍安排需在8月20日左右才可确定,无法提前告知每位新生应缴住宿费标准,所以住宿费要求新生按1500元的标准存入银行卡,扣费时按实际入住宿舍收费标准划扣(注:广州地区“委托培养”类别新生原则不安排校内住宿)。
3.代收医疗保险费(委培研究生和非脱产MBA、MPA、MEM、MPAcc可不缴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22号)规定,我校学生医疗保险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元(该标准有可能上调到每生每学年120元,请按120元预存入银行卡,学校最终代扣标准以广州市文件规定为准)。
4.校园一卡通充值费:校园一卡通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所必备的一张卡,学校免费为每位新生办理一张校园一卡通。为方便新生入校时能即刻使用一卡通就餐,学校从每位新生银行卡中代扣200元为你的一卡通充值200元,新生报到时在本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后即可在校园食堂、超市使用。
新生应存入银行卡金额合计=学费+1500(住宿费)+120(医疗保险费)+100(预收空调冷量费)+200(一卡通充值)+1(银行借记卡保留余额)
温馨提示:银行借记卡存款金额应比扣缴金额多1元以上扣款方可成功,所以学生应往银行借记卡中多存(或汇)入1元以上的金额,作为你的银行借记卡保留余额。
二、缴费方式
我校学生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等费用缴纳的方式为银行划扣缴费方式,不采用现金缴费方式。学校分收费项目委托银行逐一划扣。
学校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将在银行开办的借记卡(以学生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开立)和《委托**银行代缴学杂费授权书》一同邮寄给你,请在《委托**银行代缴学杂费授权书》上签字,并在报到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交一份给银行(新生报到时,安排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在财务处报到点收取该授权书)。
本次只为报考时提供居民身份证的新生办理了银行借记卡,提供其他证件(军官证、港台身份证)的新生因银行系统原因未能办理,请这类新生本人到广州市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银行卡(五山校区学生办理中国银行卡,大学城校区学生办理工商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卡号报送财务处收费科。
由于首次划扣学费等费用是在你尚未入校时进行的,因此只要你银行卡中有存款,学校就认为你已经默认了银行划扣的缴费方式。
三、银行借记卡的作用
我校为你开立的银行借记卡主要用于你在校读书期间扣缴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等,以及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类补助,应妥善保管该银行借记卡及其密码,在校期间不得随意销户,如不慎遗失,应马上挂失,并及时将新开银行卡卡号报送财务处收费科办理账号变更登记手续。
四、银行借记卡的激活及密码修改方法
为确保银行借记卡账户资金的安全,你收到的银行借记卡是不能正常使用的,需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激活”与“修改密码”手续,中国银行借记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末7位到末2位的6位数字,工商银行借记卡没有初始密码。你须办妥银行卡“激活”与“修改密码”手续后方可向卡内存入或汇入学杂费。如当地没有本卡银行的营业网点,可先将学杂费存入其他任何一张银行储蓄卡中,到广州后再办理银行卡“激活”、“修改密码”及转存款手续。中国银行五山支行专为五山校区新生开通专柜办理银行卡“激活”手续,银行联系电话:020—85286230。大学城校区新生可在报到日,在报到现场工商银行存款点办理银行卡“激活”和存款手续。
五、新生存(或汇)款和学校划扣学费时间
8月20日—9月3日期间,学校将安排银行进行学费、住宿费、空调冷量费、医疗保险费、一卡通充值款的划扣,只要新生在报到日前4天往银行借记卡中足额存(或汇)入应缴费用(见注意事项一“新生应存入银行卡金额合计”),都可保证新生按时注册。
六、新生存款和汇款方式
银行借记卡“激活”后,即可办理私人存款或汇款手续,存(或汇)款后,可拨打银行服务热线:020—95566(中国银行)或020—95588(工商银行)查询所存(或汇)款是否存入你的借记卡中,也可通过当地柜员机查询存款余额。存(汇)款的具体办法:
1.广州市(含广州市区及市属增城、番禺、从化、花都四区)学生,持学校邮寄给你的银行借记卡直接在本市或上述四区的银行网点通过柜台存入应缴费用。
2.广州市之外的学生(含广东省内学生)
(1)在当地本卡银行网点办理存款
持学校邮寄给你的借记卡到当地本卡银行网点通过柜台办理异地通存手续,并保留回单以备查询。
(2)在当地的其他银行(非本卡银行)办理汇款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校邮寄给你的你已“激活”的银行借记卡到当地任一银行通过汇款方式将应缴费用汇入你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上,汇款单填写内容:
收 款 人:学生本人姓名
汇入账号:与录取通知书一起收到的银行借记卡卡号
汇入行名:中国银行广州天河五山支行(或工商银行广州华南理工大学支行)
温馨提示:通过当地的本卡银行网点办理存款,其存款当天可到达你的借记卡中。通过当地其他银行(非本卡银行)办理汇款,其存款需2-3天才能到达你的借记卡中,请你安排好汇款时间,以免错过学校委托银行划扣费用的时间。
七、新生学费银行扣款是否成功查询
往银行借记卡内存(或汇)款成功后,可于学校委托银行划扣日的第三天通过当地的柜员机查询学费等费用是否划扣成功。如划扣不成功请你按照第八条查找原因,并尽快解决,以保证费用在下一个划扣日能成功划扣。
八、造成学费等费用银行划扣不成功的原因
1.银行借记卡内金额小于或等于“应存入银行卡金额合计”,造成银行划扣不成功,你应及时到银行补足银行借记卡存款金额。
2.存款或汇款时填错账号、姓名等,请自行与银行联系查对。
3.存款或汇款晚于学校委托银行划扣学费时间。
4.未办理存款或汇款。
九、保管好学费收据的重要性
在校期间,如果你需要办理各种退费(如转专业、调整宿舍、退学等应退还你多交的费用)事项,则必须提供缴费收据后方可办理。因此请你务必妥善保管好缴费收据,如若遗失责任自负,学校不予补开收据。
十、新生学费收据领取
新生缴费收据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各学院,届时可到学院领取。
附: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一览表
1.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与奖学金标准
录取类别 | 奖学金类别 | 奖学金金额 | 学制(年) |
学术型 | 一等奖学金 |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奖学金(在读期间按月发放) | 3 |
二等奖学金 |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 3 | |
注: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理工科8000元/年;文科7000元/年; 艺术学专业12000元/年。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学费。 | |||
专业学位 | 一等奖学金 |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奖学金(在读期间按月发放) | 2.5 |
二等奖学金 |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 2.5 | |
注:专业学位奖学金奖励对象仅为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金融硕士(学制2年),学费标准:8000元/年。其他学位类别学费标准见第3条“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其奖学金由学院自设。 | |||
2.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
收费类别 |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 总学费 (元) | 学制 (年) | |
委托培养硕士生学费 | 单独考试委培 | 30000 | 90000 | 3 |
其他委培 | 12000 | 36000 | 3 | |
法学院周末班 | 12000 | 36000 | 3 | |
定向培养硕士生学费 | 少高计划 | 0 | 0 | 视所读专业定 |
强军计划 应届本科国防生 | 0 | 0 | ||
联合培养 | 由联培单位支付 | 23000 | 23000 | |
3. 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
学费收费类别 |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 总学费 (元) | 学制 (年) | ||
脱产学习自筹经费 |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领域 | 11200 | 28000 | 2.5 | |
法律硕士 | 12000 | 36000 | 3 | ||
工商管理硕士(脱产班) | 52500 | 105000 | 2 | ||
艺术硕士 | 20000 | 60000 | 3 | ||
翻译硕士 | 20000 | 40000 | 2 | ||
会计硕士 | 15000 | 30000 | 2 | ||
在职学习(自筹经费或 委托培养) | 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 | 12000 | 30000 | 2.5 | |
法律硕士 | 12000 | 36000 | 3 | ||
公共管理硕士 | 18000 | 54000 | 3 | ||
工商管理硕士 | 在职班、深圳班、二四六班、汕头班 | 35000 | 105000 | 3 | |
国际班 | 第1、2年每年40000, 第3年30000 | 110000 | 3 | ||
艺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 20000 | 60000 | 3 | ||
翻译硕士 | 20000 | 40000 | 2 | ||
会计硕士 | 第1、2年每年25000, 第3年8000 | 58000 | 3 | ||
4.博士生学费标准
博士生学费收费类别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总学费 (元) | 学制 | 备注 |
委托培养 | 40000 | 120000 | 3年 | |
自筹经费 | 40000 | 120000 | 3年 | |
非定向 | 0 | 0 | 3年 | |
定向(少高计划、对口支援) | 0 | 0 | 3年 | |
研究生院
华南理工大学
财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2013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一、准予将户口迁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需迁移户口,必须在入学当年办理迁移手续,跨年度办理户口迁移的将一律不予受理。
二、新生若需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准备如下资料:
1. 身份证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5.《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 6.《结婚证》复印件(已婚学生)。
三、特别注意事项:
新生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
1. 《户口迁移证》上“户口迁往地址”栏应填写为: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经与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番禺公安分局大学城派出所商定,新生的“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请生源地公安户籍部门的同志按此办理。
2.《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籍贯”两栏必须规范。例如:
规范的填写方式 | 出生地: | 广东省广州市 | 籍贯: | 广东省封开市 |
出生地: | 广州市 | 籍贯: | 封开市 | |
不规范的填写方式 | 出生地: | 广东省 | 籍贯: | 广东省 |
出生地: | (空白) | 籍贯: | (空白) | |
3.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三者的姓名必须一致。别名、曾用名、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身高及血型在户口迁移证上也应填写清楚。
4.《户口迁移证》上所盖的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的不能入户。
5.新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仔细核对。发现与本人资料不相符、字迹不清晰的,不得擅自更改,应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更正或更换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不允许涂改)。
6.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不再更换身份证。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请不要将身份证交还当地办证部门,也不要将身份证剪角。身份证遗失的请在当地公安部门挂失。
7. 由于五山校区与大学城校区分属不同的行政管理区域,因此,户口已在我校的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如考取本校硕士生或博士生:(1)考取学院所在的校区与本科就读学院所在校区不同的,则需办理户口迁移(从五山校区迁至大学城校区或从大学城校区迁至五山校区);(2)考取学院所在的校区与本科就读学院所在校区相同的,则在新生报到时间内需到保卫处接待点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咨询电话:五山校区020-87111440 大学城校区020-39380170
华南理工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2013级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通知
一、2013级博士研究生英语免修申请须知
1.免修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英语免修免考,免修成绩认定为85分:
(1)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0(前15%);
(2)2010年6月以后(含2010年6月)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分达480分,且听力成绩达听力部分总分值的60%(如听力总分值142分,达85分;听力总分值248.5分,达149分);
(3)直博生(0+5)本科期间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分达530分,且听力成绩达听力部分总分值的70%(如听力总分值142分,达99分;听力总分值248.5分,达174分);
(4)托福成绩达85分或雅思成绩达6分(在证书有效期内);
(5)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6)在英语国家学满一年并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外学位;
(7)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合格(在证书有效期内)
2.申请办法
符合免修条件的2013级博士研究生,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请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办公室-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scut.edu.cn/graduate/,也可在报到地点当天领取表格填写),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成绩证明及复印件(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免修分数线者不需提供成绩证明),于报到当天现场提交免修申请。未按时办理申请手续的博士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公共英语课程。
二、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英语免修申请须知
1.免修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英语免修免考,免修成绩认定为85分:
(1)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1分(前15%),或参加往年(三年内)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保留入学资格至2013年入学)英语成绩达当年免修免考分数线,2012年70分,2011年70分;
(2)2010年6月以后(含2010年6月)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总分达480分,且听力成绩达听力部分总分值的60%(如听力总分值142分,达85分;听力总分值248.5分,达149分);
(3)托福成绩达85分或雅思成绩达6分(在证书有效期内);
(4)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5)在英语国家学满一年并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外学位;
(6)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合格(在证书有效期内)。
(7)入学后参加201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分级考试,成绩达免修分数线。
2.申请办法
(1)符合以上免修条件前六项的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请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办公室-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scut.edu.cn/graduate/,也可于报到当天在报到现场领取表格填写),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成绩证明及复印件(参加2013年或往年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免修免考分数线者不需提供成绩证明),于报到当天现场提交免修免考申请。未按时办理手续者需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分级考试。
(2)符合以上免修条件第七项的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其免修办理方式届时另行通知。未按时办理申请手续者需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公共英语课程。(注:参加公共英语免修与分级考试的硕士不包括MBA/MPA联考、法硕联考以及单独考试班等类型的研究生)
三、2013级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入学英语分级考试的通知
为科学配置教学资源,因材施教,切实提高研究生的英语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学校决定组织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进行入学英语分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英语听力),统一阅卷,并按分级考试成绩编班,实行英语分层次课程教学。通知内容如下:
1.考试对象
未达到英语免修免考前六项条件的或者未按时提交英语免修申请表的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9月11日第二周星期三(初定,具体时间以开学通知为准)晚上7:30-8:00,请考生于7:10前进入考场。
考试地点:分别位于所在校区教学楼,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考试成绩:研究生院将根据本次英语分级考试成绩把参与考试者分为免修免考、A班(快班)和B班(慢班)三个等级,结果约在分级考试后五个工作日公布,未参加考试者归为B班(慢班)。
3.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务必凭身份证按时到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请牢记并填写个人学号(在答题卡上填涂学号后十位,如201388889999,填涂为1388889999)。考场统一利用多媒体设备进行听力放音。
以上研究生英语免修和英语分级考试的相关信息均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并通知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硕士生020-******** 博士生020-********
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电话:020-********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201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助学贷款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和提供风险补偿、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在借款学生和家庭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商业性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并支付其就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家庭提供任何经济担保和财产抵押,由学生本人作为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并承诺按期还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人信息和其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共同承担贷款后的还本付息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为同期同档次最低利率)。
2.办理流程
(1)学生按规定准备相应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2)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3)办理成功、签订合同;
(4)学生报到时将回执上交学校;
(5)学校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
(6)学生将回执寄回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由学校在系统录入即可);
(7)贷款发放到学校财务账户(学生网上查询贷款到账指南:学校主页—党政职能部门下拉框中选择“财务处”—查询中心—点击“经费到账查询”下载查看);
(8)学生办理学费缴纳手续。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学费入账手续。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学费缴纳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
(9)毕业前30天向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还款手续。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重要提示:只接受当年至毕业的学费申请,不接受提前(申请次年开始)或补办以前的学费申请。
2. 提交材料
(1)借款学生关于家庭贫困情况说明(请申请人自行撰写,无固定格式,但需详细写明家庭经济状况、申请贷款的理由,并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或学号及联系电话,申请书上须由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为避免抄袭现象,申请书需手写,且不少于300字。如已缴纳当年学费还需说明资金来源,并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章确认。
(2)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证明必须为申请当年出具,不能用圆珠笔填写,不得有涂改现象。开具的姓名必须与借款人姓名一致),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
注意:困难证明上的盖章单位至少需为乡以上(仅限行政、民政、教育部门)单位的行政公章,且必需清晰。如非固定表格式的困难证明,证明内容需包含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方可。(请留意勿写错借款学生父母的姓名,证明上的名字务必与身份证明保持一致,不得出现谐音字、形象字等)
我校学生申请贷款统一使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载中心下载)。
(3)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
(4)父、母亲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如为户口本,需有身份证号码方可)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本表需要入学后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后打印(必需填写家庭详细且可正常收信的通讯地址及家庭固定联系电话)。
特别注意:
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且不能为临时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要复印。所有材料请用墨水笔填写,且不得涂改,相关复印件请各学院辅导员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签名确认。
3. 申请程序
(1)学生于每年9月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模块提交申请;
(2)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交所在院系;各院系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同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3)在规定时间内由各院系将本单位的申请材料统一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学校统一将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提交经办银行;
(4)银行最终审定,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5)银行反馈放款名单。
4.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贷款一般为9月中下旬开始,具体请留意当年研究生院通知。
(2)由于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限制,申请仅限学费贷款,上限6000元/年。
(3)本科阶段已取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没有还清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本息在借款学生毕业后在6年内还清,助学贷款的还款信息将录入全国学生数据库及全国个人信用系统。
(5)申请成功后助学贷款于次年1月份或3月份发放。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报地址为:学校主页——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模块,系统9月中旬开放(系统网址及开放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申请助学贷款提交的困难证明原件不能退回,请同学们在提交证明原件之前将其复印备份,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件与原件相同”,并将原件和该复印件同时交学院辅导员老师查验,经辅导员老师在该复印件签字验证后,该复印件在学校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