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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关于制定南昌大学2016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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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教字〔20161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关于制定南昌大学

2016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关于制定南昌大学2016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业经201641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414



关于制订南昌大学2016本科专业

培养方案原则意见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是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基本依据。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将我校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为全面提高南昌大学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人为本、德为先、学为上”的育人理念引领下,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在总结我校2012年以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教育教学改革思想大讨论意见建议,现对2016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通专融合为途径,以创新创业教育为突破口,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驱动,以构建知识、能力、素质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为抓手,以大类培养、学分制选课、三学期制、学业评价等级制改革等为手段,着力构建一个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更加科学、更加灵活、更加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视野开阔、富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具有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理工医综合特点、自身学科优势和社会需求,确定具有学院特点的各专业培养目标。

(二)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要求:具有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入门知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知识,数学或逻辑学的基础知识。

能力要求:具有正确思维和运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能力,发现和分析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审美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终生学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素质要求:具有担当精神,批判精神、创新精神、团队精神、纪律观念、法律意识和国际视野等。

三、修订原则

(一)目标引领原则

各学院应在充分调研社会经济发展对本专业人才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学院学科专业基础及特点,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人才培养目标引领课程体系建设,将本专业毕业学生应具有的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和素质要求融入教学全过程(含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形成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体系。

(二)以生为本原则

应充分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继续实施“坚持通识、拓宽口径、个性培养、强化实践、面向世界”的人才培养方针,根据学生毕业去向不同,设计更加灵活、开放的具有模块化选择的培养模式。鼓励学院面向全校的开设选修课程,提高课程共享程度,实行学分制选课,引导学生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选课,拓宽知识面,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打造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育人体系。

(三)标准导向原则

以教育部教指委制定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本要求,以各行业制订的专业人才标准、国际组织制订的专业人才标准为参照,并充分考虑省校专业综合评价情况,制定本校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构建保障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体系。

(四)科学统筹原则

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学生学习实际和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各学期课程,特别是课程之间的先修后续。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的关系,合理安排长学期与短学期课程、低年级与高年级课程,保证学生各学期学习量的均衡。

四、具体要求

(一)分析需求,制定目标

学院应在充分分析国家发展战略需求、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市场需求、学生发展个性需求、专业办学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本专业的办学特色、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与类型。要把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落实在培养方案的具体环节中,制定能力培养的实现矩阵。要根据本专业对行业的贡献度和学生个人发展的需求,参照近几年本专业学生毕业去向,设置学术型、应用型、通用型等课程模块,特别是跨学科课程模块,形成有针对性的课程体系。

  (二)参照标准,突出特色

把教育部教指委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标准作为最低标准,参照各行业、国际组织制订的专业人才标准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工科专业要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导,培养方案的制定要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与专业补充标准的要求,已进入卓越计划的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

培养方案的制订还需突出学校文理工医结合的综合性办学特色,课程设置应打破学科壁垒,凝练跨学科、跨专业学科基础课程,优化Ⅱ类通识教育课程,拓展专业选修课,促进文、理、工、医渗透、融合,交叉培养。

(三)大类招生,分类培养

优化整合现有专业,逐步实施按大类招生,原则上一、二年级按大类进行培养,三、四年级根据学生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实施专业分流,按专业培养。同一大类的学生修读统一的学科基础课程,按两年期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应不少于16门,按一年半期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应不少于12门,按一年期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应不少于8门。学院还须制订各专业选课指南。

(四)创新创业,重在教育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设创业基础通识课程,设置创新创业类课程模块,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机制,以创新教育驱动创业,以创业实践激励创新,鼓励学生提早进入实验室、提早接触科学研究。

(五)开放选课,提倡个性

改变原有的教学管理模式,推行学分制选课,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学习能力、时间安排,在选课指南指导下,自主选课,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

学院面向全校开放课程时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

(六)科学评价,重在过程

改革学生成绩考核方法,树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学习成绩评价观,实行以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考核方法。在考核形式上,由期末一次性考核改变为授课过程考核和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过程考核;在考核内容上,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的考题;在成绩记载的方式上,由过去百分制改为等级制。

(七)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建立符合我校校情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建立模块化、分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体系中各环节与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关系,体现出对学生培养要求及对培养目标达成的贡献,同时将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的路径、实践内容、资源配置、质量保障等要求以明确清晰的路线图的形式呈现出来。

(八)全面实施三学期制

每学年按40周标准周编排,分别为夏季、秋季和春季三个学期,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为长学期18周(上课16周),夏季学期为短学期安排4周。两个长假分别在秋季学期至春季学期的寒假、春季学期至夏季学期之间的暑假。新生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安排在夏季学期内进行。

各学院要把实践教学作为短学期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根据专业特点安排认知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学分课程修读等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除安排实践教学外,学院应在短学期安排体现学科前沿、知识交叉的课程,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授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各学院可以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在短学期开设提高性课程,鼓励学院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暑期学校”或“夏令营”。同时,学院要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短学期提供补修或重修的机会,开设补修或重修课程。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学院可以充分利用短学期修读。

五、学制学分

各专业学制与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与2012版培养方案相同,不得调整。

学分计算:理论教学,16学时计1学分(体育按32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考核等),每周计1学分;专业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计712学分。

学分计算最小单位为0.5学分。理论学时须为8学时的整数倍,实验学时须为16学时的整数倍,实验/实践学时大于32的实验/实践课程,可以单独设为一门课程,小于32学时的实验/实践课程,应在同一课程群内整合成一门实验/实践课程;鼓励多开出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

理论课(含课内实践)

体育

实验/实践

课程

集中实践课

16:1

32:1

32:1

1:1

军事理论36学时,计1.5学分;军事技能训练列入必修课,不计学分,授课时间为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

六、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类课程构成。四年学制各专业通识教育课程约占30%,学科基础课程约占30%,专业课程约占36%,创新创业类课程约占4%;五年学制各专业通识教育课程约占23%,学科基础课程约占34%,专业课程约占40%,创新创业类课程约占3%

(一)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养成基本的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训练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提高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能力、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通识教育课程分为Ⅰ类公共必修课程和Ⅱ类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I类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重点是重新设计教学内容及课程模块,合理规划教学安排,以适应完全选课制和学生个性化需求。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要求加强思想政治课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总学分为16学分,课程需在前三学年修完,具体课程和实践环节安排如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第一学年开设(文科、医科类专业春季学期,理科、工科类秋季学期);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春季、秋季学期开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春季、秋季学期开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其中理论讲授4学分,实践2学分),春季、秋季学期开设;

形势与政策:2学分,每学期修读0.5学分。

2)外语类课程

非英语专业统一开设1012学分外语类课程,分为必修性质的《大学英语1-2》和《学术英语》、选择性必修性质的《通用外语》三大类。

《大学英语1-2》,6学分,实行分级教学,第一学年通修。

《学术英语》 主要指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英语类课程,2学分,旨在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用英语从事专业学习和工作交流所需的基本学术素养和能力,满足国际学术交流和用人单位对学生英语能力的技能要求。

外国语学院是《学术英语》的主要教学承担单位,其他学院通过教务处与外国语学院联合组织的审核也可开设。若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中有使用双语教学或纯英语教学,可以冲抵《学术英语》的学分。

《通用外语》类, 24学分,其中含大学英语3(未通过校英语水平测试者必修),其他的为提高类外语(如二外、英语口语、考研英语,雅思、托福等),通过校英语水平测试者须在第二、三学年期间选修一门,2学分,最高选2门,4学分。

3)体育

各专业(体育类专业除外)统一开设4学分的“体育”必修课,第一、二、三学年开设。第一学年,2学分,每学期1学分;第二学年,1学分,每学期0.5学分;第三学年,1学分,以参加日常锻炼和通过校园环跑测试来进行考核,不再安排集中上课。

4)计算机类课程

计算机类课程分为应用软件类、程序设计类两大类。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 1门计算机类课程。入学时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者,可以根据学院、系老师指导按学科专业要求修读1门应用软件类或程序设计类课程;未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者修读1门应用软件类课程。

学有余力者,鼓励自主选修1门计算机类课程。

5)学科导论课

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开设1学分的学科导论课,旨在帮助学生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基本研究内容与方法、最新研究进展、毕业去向等基本问题。为保证授课质量,学科导论课应集中本专业(类)优秀师资,精选课程内容,鼓励以专题形式进行联合教学。

6)创业基础与职业规划类课程

要求学生修读2学分的《创业基础与职业规划》类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学会对职业生涯进行规划。

7)生命教育类课程

生命教育类课程,主要以MOOC的形式开设,共16学时,不计学分,将健康教育、幸福教育、环境教育、生命价值教育、生死教育等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有机整合,探索生命的意义等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问题,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热爱自我,尊重自我,认识自己的生存环境,培养学生的社会能力等。生命教育类课程学分核算拟与第二课堂学分核算同等对待。

8)Ⅱ类通识教育课程

旨在培养学生人文素养、认知能力、实践能力、批判能力、国际视野,掌握不同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完善人格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优质通识教育课程。Ⅱ类通识教育课程分为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三类。学生须在每一大类中至少选修2个学分的II类通识教育课程,总选修学分不低于6个学分,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

面向文科、医科及没有开设实训课程的理工科专业,开设1学分的工程训练、1学分的电工电子实训Ⅱ类通识教育课程。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应由体现专业最核心、最基础的主干课程(16门左右)组成。学生通过学科基础课程的学习能够奠定宽厚的学科基础、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对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夯实自主学习、终身发展的基础。

学科基础课程要求由本专业最优秀的教师授课,按照不同学科的特点及需要,明确不同级别的课程的教学质量标准,规定相应的教学要求,实行分级分类教学。

(三)专业课程

专业(或专业方向)课程应该根据学生就业、考研、出国或联合培养等要求灵活设置课程模块,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需求,在学院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形成自己的专业或者专业方向。专业或专业方向课程应以选修课程为主,课程教学大纲应注明先修课程,以保证授课质量,所开设的课程量应多于学生应修课程量。鼓励各学院跨学科开设交叉的专业方向课程。

(四)创新创业类课程

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立旨在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主要获得方式包括选修学科竞赛类课程、赴海外研修、参加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和参加学术讲座等教务处和相关部门认可的创新创业活动。

鼓励开设依托国内外高水平竞赛的学科竞赛类课程,鼓励学院依托基础实验中心优势资源,建设跨学科综合类的实验类选修课,此类课程都可以纳入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中。

文科、艺术、医学类学生修读不低于2学分,理工科学生修读不低于4学分。

七、特殊培养

(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继续做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选拔优秀学生进入际銮书院各实验班学习,按照学生特点设计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采用研究性教学和个性化的培养,实现多学科的交叉和国际视野的拓展。

(二)卓越系列人才培养。按照教育部对卓越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各专业的卓越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与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协同育人,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打造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三)复合应用人才培养。继续做好与国内知名大学联合培养工作,探索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在现有基础上增设双学位专业,鼓励学院根据自身特点开设特色实验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鼓励学院以项目为驱动进行跨学院、跨学科的模块化特色培养。

八、基本框架

(一)培养目标

(二)基本要求

(三)标准学制、毕业最低学分、授予学位

(四)课程体系

(五)各类课程学分比例

(六)各类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及理论、实践教学计划进程表

(七)课程目标、能力矩阵

(八)有关说明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面向2016级学生全面实行,涉及到其他年级内容作为过渡年度执行(例如三学期制)。具体要求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学院应按照实施意见制定本学院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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