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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由“华盖风暴”引发的法律思考
作者:徐俊辉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3期
摘要华盖创意近年来在中国掀起了一场持续的维权风暴,被媒体人称为“华盖风暴”。通过研究分析近三年来出现的华盖维权案件,可以发现不同的法院对于类似案件的焦点分析及认定存在很多分歧。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是我国企业避免卷入“华盖风暴”的根本对策。关键词华盖图片著作权
作者简介:徐俊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072-03一、问题的提出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盖)成立于2005年7月,是美国盖帝图像有限公司(GettyImages,Inc,下称盖帝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近年来,华盖公司专门成立了维权部门,并由专业团队从展会宣传册、网上、广告等途径搜索侵犯其图片著作权的行为,最后以侵犯其网站图片著作权为由,向中国各大企业发起上千起诉讼,并且大部分诉讼都是以华盖公司胜诉或者调解结案。因此,如此大规模的图片著作权维权行动也被媒体人成为“华盖风暴”①。如今,“华盖风暴”仍在继续,在这场风暴中,著作权人的认定、诉讼主体资格的确认、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是几乎所有涉及华盖维权案件的焦点问题,而我们更加关注的是:我国企业及个人应该吸取哪些教训?又该如何避免卷入“华盖风暴”?通过对近三年出现的华盖维权案例进行整理和分析,我们或许能从中找到答案。
二、华盖案例综述(一)案件判决情况
华盖维权的案件每年有几千件,案件的处理模式大致如下:首先由华盖专门的维权部门搜集侵权证据,然后转给专门的律师团队进行处理,律师团队收到案件后,先以律师函的形式进行沟通,尽量争取谈判解决,谈判不成的再斟酌情况提起诉讼。②我们通过在北大法宝(http://vip.chinalawinfo.com/,访问时间2014年3月14日)“司法案例”一栏中输入关键词“华盖”,结果显示自2007年6月以来,以华盖为标题的民事案例与裁判文书总计596件。我们整理了北大法宝上自2010年10月至2013年12月近三年间所记载的一共279件案例,并对其中的结案情况进行了统计,法院判决情况如下。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由上述数据得知,华盖大部分的诉讼都是以胜诉告终。关于华盖胜诉与否,存在一些地域性的差别。一般情况下各个法院对于华盖的案子有着一贯以来的态度,如果某个法院认可华盖的著作权,那么华盖在这个法院的案子都可能胜诉,而如果某个法院不认可华盖的著作权,那么华盖在这个法院的案子就可能一直败诉。(二)华盖胜诉及败诉的原因
华盖败诉几乎都是败在证据上。第一种败诉原因是华盖无法提交证明其对图片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故而法院认定华盖没有著作权,判决华盖败诉;第二种原因是华盖无法进一步提交有利证据证明是被告侵权,故而法院无法认定被告侵权,判决华盖败诉。
华盖的胜诉之路则走得十分通畅。一般情况下,华盖通过向法院提交盖帝公司高级副总裁、总顾问JohnJ.LaphamIII出具《确认授权书》,声明对授权书附件中所列品牌的所有图像享有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并将上述权利授予华盖公司在我国境内行使。此外还授权华盖公司对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侵犯盖帝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措施。由此,法院认定华盖是适格的原告,并且认为华盖享有对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其次,法院通过华盖提交的被告侵权的宣传册、微博等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法院因此认定被告侵权。最后,根据涉案作品的类型、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情节、造成的后果等诸多因素,法院酌情确定损失赔偿数额(大致2000元/张)。上述过程即为华盖大部分维权案胜诉的一般过程。三、案件的焦点
(一)华盖是否享有诉讼主体资格
关于华盖是否享有诉讼主体资格,这在案例中争议不大,就我们目前查阅的案例,所有的案例中,法院都认为华盖享有诉讼主体资格。但是,华盖享有诉讼主体资格,并不是如法院所认为的依据盖帝公司诉权的转让获取,而是华盖通过盖帝公司对图片权利的转让而成为著作权相关权利人,从而取得诉讼主体资格。1.法院一致认为华盖是适格原告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的规定,盖帝公司在其网站中载有涉案图片,盖帝公司应是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盖帝公司作为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授权华盖公司在中国境内享有该图片的展示、销售及许可使用权,同时又授权华盖公司可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规定,故华盖公司应是适格原告,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就侵犯涉案图片著作权的行为提出诉讼。③2.华盖是否享有诉讼资格的关键
首先,著作权案件纠纷中,诉讼主体只能是著作权人、著作权相关权利人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在本案中,如果华盖能够成为适格原告,享有诉讼资格,则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相关权利人或者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其次,诉权不可单独转让。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诉权不可单独转让已经成为一种通说。因为诉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具有公法性质。诉权是民事纠纷主体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是民事争议和国家质权之间的桥梁,其权利指向是一国的司法机关。④根据诉权不可转让这一性质,盖帝公司即使是图片的著作权人,也不能通过“授权华盖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来让华盖行使诉权。所以,法院不能因为盖帝公司给华盖出具了授予华盖提起诉讼的授权书就认为华盖享有诉权。华盖要获得诉权必须是本身就具有诉权,而非是通过盖帝公司的授权获得,因为诉权是不能通过转让获得的。
最后,华盖取得诉权的基础在于盖帝公司授予其对图像享有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华盖公司若要享有诉权,必须是本身具有诉权;若本身具有诉权,则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相关权利人或者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华盖给法院提交的证据,我们可以认定华盖是著作权相关权利人,享有诉权,是案件的适格原告。因为所有的案例中,华盖都会向法院提供盖帝公司高级副总裁、总顾问JohnJ.LaphamIII出具的《确认授权书》,声明对授权书附件中所列品牌的所有图像享有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并将上述权利授予华盖公司在我国境内行使。所以,华盖属于著作权相关权利人,享有诉讼资格。(二)华盖是否享有著作权
大部分法院都认为华盖享有著作权。这些法院认为盖帝公司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根据盖帝公司的授权,华盖创意公司取得了在中国境内许可他人使用涉案作品的权利,并有权对他人侵犯涉案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主张权利。所以,华盖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而不认为华盖享有著作权的法院认为,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应该是摄影师,华盖公司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涉案图片摄影师与GettyImages公司、网站http://www.gettyimages.cn之间的关系。因此,华盖公司主张其为案涉图片著作权权利人证据不足。
讨论华盖是否享有著作权,就需要论证盖帝公司是否享有著作权。因为华盖对于其网站上图片的权利来源于美国盖帝公司的授权。但是,美国盖帝公司是一个图片分销商,对其网站所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展示的图片不当然享有著作权,必须获得摄影师的转让才享有著作权。法院往往根据“盖帝公司高级副总裁、总顾问JohnJ.LaphamIII出具的《确认授权书》,声明对授权书附件中所列品牌的所有图像享有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并将上述权利授予华盖公司在我国境内行使”这一点而认为华盖享有著作权。但是,我们认为,有些法院仅仅依据盖帝公司的声明就认定盖帝公司对图像享有著作权,从而进一步认为华盖享有著作权这一做法是值得商榷的。更为谨慎的做法是让华盖从盖帝公司提供其取得权利的合同或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用以证明其著作权取得的方式,比如《著作权转让合同》等等,如果没有这些证据,仅仅依靠盖帝公司的声明,是不能当然认定盖帝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也就不能当然认为华盖享有著作权。(三)被告侵权行为的认定
关于被告是否侵权的认定,由于不同的法院对于高度盖然性原则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认为仅凭一份印有被告企业信息的宣传册不足以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有的法院认为宣传册上印有被告企业的信息,受益人是被告,即可推定为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两种不同的情况,是因为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同。在民事诉讼的事实认定中,证明标准有关键作用。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的要求。在民事诉讼中,现代英美法系国家采取的是“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在大陆法系则采取的是“高度盖然性”标准。⑤所谓高度盖然性标准,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在双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