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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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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28•【字号】津教委办〔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
市教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自2018年7月9日(周一)开始放暑假,8月27日(周一)开学(幼儿园暑假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现就本年度暑假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深入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持之以恒推进教育系统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一体规范、一体净化,用实干担当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育系统生动实践。二、面向中小学生搞好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学校普遍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重点是加强家庭电器使用安全、燃气使用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针对夏季多发溺水事故和极端天气的特点,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手段,向学生家长发送手机提示信息,教育学生不要去水库、水塘游泳、戏水,避免发生溺水事故;教育学生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立即报警求救,利用身边可用器具科学施救,避免因不合理救援造成更大人身伤害;教育学生远离高压线路、变配电设施等危险区域,避免发生触电、雷击事故;涉农地区要提示家长保管好农用、兽用药剂,防止发生中毒事件。
三、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要安排好暑期校园建设,利用学生放假期间,做好校园消防设施、电气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存储教学用危险化学品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危险化学品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登记造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有建设施工项目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校园安全。暑期正值我市主汛期,各学校要加强防汛工作,预防发生次生灾害。对本单位防汛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重点包括校舍(特别是老校舍)、院墙以及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和电力设施;防汛领导机构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防汛队伍是否健全和经过演练;防汛物资是否做好储备;值班值守情况是否责任到人;重点防汛部位是否落到部门;防汛薄弱环节是否有预案应对等。四、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市文明办、市教委联合举办了"天津市第十六届中小学生空中阳光夏令营"活动,各区教育局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在网上参加空中阳光夏令营活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利用暑期时间就近就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通过参加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