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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本科生跨校修读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招生方案
各相关学院:
根据“XX交通大学、XX大学、XX大学跨校修读第二专业合作协议书”,2006年8月29日XX大学、XX交通大学、XX大学三校在XX召开的“XX大学、XX大学学生跨校修读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工作会议”及2006年12月6日召开的“XX大学学生跨校修读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
XX大学根据XX交通大学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针对本校学生的选拔招生条件,由XX大学教务处根据条件,负责对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选拔。XX大学教务处以网络或其他形式发布招生信息,由学生自愿提出并填写报名申请表,根据招生条件,XX大学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定。对审定后的,XX大学教务处在通知到被录取学生本人的同时,将一并按XX交通大学教务处要求的格式报XX交通大学教务处备案。 (一)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XX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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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4.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科应不同于主修专业;
5.符合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课程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要求;
6.认真阅读跨校修读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有关管理文件和规定,并同意遵守。 (二)报名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由申请人填写《跨校修读第二学科专业申请表》并报本人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
2.审核结果由教务处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在教务处上公示; 3.报名咨询:教务处教学管理科6324582 (三)专业设置及相关要求
1.专业:2010年修读专业为工商管理; 2.学分要求:29学分; 3.招生人数:人;
4.招生对象:2009级理学院、工学院本科生;(五年制为2008级本科生)
5.培养方案见附件; (四)收费
被审核录取后的学生,在开学前一周到XX大学教务处交费、注册。XX大学教务处代XX交通大学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是100元/学分。收费过程中,由XX大学教务处向缴费学生先开具临时收据,2 / 13
并负责在开学后四周内将临时收据更换为由XX交通大学开出的正式票据。 (五)招生时间
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 二、教学方式
鉴于XX交通大学与XX大学寒暑假存在3至4周的时间差,每天作息时间也不同,如果采用同步方式实施教学难度非常大,也无法保证教学质量,所以教学采用非同步方式。XX交通大学在XX大学跨校修读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开学之前1周提供XX大学所选专业课程的多媒体课件,XX大学教务处组织学生通过本校数字化教学系统进行学习,同时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一定学时的同步答疑。 三、考试管理
1.考试由XX交通大学教务处组织;
2.XX交通大学任课教师负责考试命题、试卷提供; 3.本校考试由XX大学教务处负责实施;
4.考试试卷由XX交通大学任课教师批阅后由XX交通大学统一发布成绩;
5.考试违纪按“XX大学、XX大学本科生修读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试行管理办法”规定和XX大学有关考试规定处理。 四、证书颁发
根据XX交通大学与XX大学、XX大学签订的联合开展第二学科3 / 13
学士学位教育相关协议及文件,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由XX大学对其跨校修读的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进行资格审核,报送XX交通大学教务处,由XX交通大学教务处报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颁发XX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不能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按下列情况分别颁发学科辅修结业证书或单科课程证明。
(一)累计修读第二学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二分之一学分以上的学生,可在申请办理终止修读手续后获得跨专业选修证书,或者申请保留两年第二学科学籍。
(二)累计修读第二学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不足二分之一学分以下的学生,办理单科课程证明。 五、附件
1.附件一: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方案
2.附件二:XX交通大学、XX大学、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