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至2011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襄办文[2012]4号
【发布部门】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1.12
【实施日期】2012.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至2011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襄办文〔2012〕4号 2012年1月12日)
2010至2011年,全市政法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加大维护政治稳定、整治治安秩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平安创建”、服务改革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执法公正、服务热情、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弘扬正气,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50个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刘啸虎等100名同志“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继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加快“四个襄阳”建设、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0至2011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0个)
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枣阳市检察院
枣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枣阳市司法局
枣阳市兴隆镇综治办
宜城市公安局鄢城派出所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
宜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宜城市司法局板桥店司法所
宜城市殡仪馆
老河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老河口市公证处
老河口市综治办
南漳县公安局长坪派出所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南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保康县委政法委员会
保康县公安局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谷城县公安局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谷城县人民法院过山法庭
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交警大队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襄阳市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襄阳市襄州区民政局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中原派出所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襄阳市樊城区正天公证处
襄阳市樊城区屏襄门街道办事处综治办
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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