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团发[2013]2号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3年
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工委:
2012年,全校师生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协调创新,攻坚克难,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先进青年集体和优秀青年个人,开创了东北大学共青团事业的新局面,为我校跃升发展,加速学校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迈进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我校广大青年教职员工和学生敬业奉献、立志成才,向建校九十周年献礼,经学校党委批准,校团委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依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表彰人才和集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的宣传,使在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中和在学习成才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二、评选类别、范围和数额
(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
东北大学五四奖章共四个类别,分别为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以上优秀个人授予东北大学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各类别评选范围和数额如下:
1、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10名:在籍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10名:在籍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10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
4、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10名:东北大学专、兼职团干部或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副主席以上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
(二)东北大学五四奖状
东北大学五四奖状共四个类别,分别为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东北大学红旗团支部、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以上先进集体授予东北大学五四奖状荣誉称号。各类别评选范围和数额如下:
1、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10个:各基层团委、团工委;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
2、东北大学红旗团支部20个:各研究生、本科生、青年教职工团支部;
3、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10个:在东北大学注册的学生社团组织;
4、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10个:基层学术组织、机关科室、先进班组等。
三、评选条件
(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参评五四奖章的个人,应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仰,积极投身学校建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和建功成才的楷模。各类别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并至少获得一次命名奖学金;
(2)至少获得过一次东北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或“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等称号;
(3)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出一定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类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同学优先考虑。
2、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并至少获得过一次命名奖学金;
(2)在所学专业的科研领域有突出表现;
(3)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学术科技活动,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类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同学优先考虑。
3、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
(1)2012年年终考核在良好以上;
(2)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专职教师需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干部、职工需在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
(3)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4、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2012年获得两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学生);
(2)2012年年终考核良好以上(教师);
(3)具有敬业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工作中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二)东北大学五四奖状评选条件
参评五四奖状的集体,集体成员应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仰;集体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健全有效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有较强的凝聚力,工作扎实,富有创造性,为学校建设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做出积极贡献。各类别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坚持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体中无任何成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2)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丰富,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
(3)围绕东北大学党、团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色突出,成绩显著。
2、东北大学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基础团务工作扎实;
(2)团员学风正,素质高,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在优秀班风竞赛活动中至少获得过一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3)团干部表率作用突出,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在2012年主题团日活动中获得四次良好以上成绩,且有一次优秀。
3、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社团成立一年以上,且完成本学期注册;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效;
(3)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2012年社团内部活动达到3次以上,组织或承办过校级活动的优先考虑;
(4)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活动并获奖的社团优先考虑。
4、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
(1)由三名以上(含三名)40岁以下的东北大学青年教职工组成;
(2)基层学术组织要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机关科室、先进班组要在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集体主要负责人2012年工作考核在良好以上,集体中无任何成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4)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候选人及候选集体推报阶段(2012年3月18日至3月25日)
各基层团委、团工委要在本人或集体自荐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进行选拔,经所属党委同意,推荐二至三名候选人、候选集体参选,3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的有关材料报送评选工作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候选集体阶段(201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评选工作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候选集体推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将对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3、评选阶段(2012年4月1日至4月7日)
召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由评委会成员对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申报材料进行集体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选结果并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确认。其中,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需要参加答辩。
在评选期间设立公开评议电话(83688321),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如遇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
4、公示阶段(2012年4月8日至4月10日)
将评选结果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获得者。
5、宣传表彰阶段(2012年4月底)
东北大学党委和东北大学共同命名表彰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获得者,并通过校报、校电视台、校园网、先锋传媒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和集体上报的参评五四奖章、五四奖状申报材料,须由各申报单位审核后,填写汇总表,并盖公章,统一报送给团委组织部。
(一)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填写登记表,要求打印,一式二份(登记表于先锋网下载)。
2、申报人需上报详细事迹材料和简要事迹材料各一份。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四号,宋体,单倍行距),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小三、仿宋,单倍行距),说明申报人自然情况、主要事迹、获奖情况。以上两个事迹材料需打印稿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团委组织宣传部)。
3、申报人需上报数码彩色生活照一张(同样发至团委组织宣传部,请备注学院和姓名)。
4、申报人需上报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生效)。
(二)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填写登记表,要求打印,一式二份(登记表于先锋网下载)。
2、申报单位需上报详细事迹材料和简要事迹材料,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四号,宋体,单倍行距),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小三、仿宋,单倍行距),说明申报单位组织建设情况、主要事迹、获奖情况等。以上两个事迹材料需打印稿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团委组织宣传部)。
3、申报单位需上报数码彩色集体照一张(同样发至组织宣传部,请备注归属单位和部门名称)。
4、申报单位需上报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生效)。
六、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由东北大学党委领导,由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工会、团委、校办、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计财处、后勤管理处等机关部门以及各基层党委派专人组建评选工作委员会,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熊晓梅 校党委副书记
成 员:郝树满 党办主任
孙 雷 党委组织部部长
丁义浩 党委宣传部部长
王 剑 纪委副书记
张国联 工会主席
张玉宝 校团委书记
巩恩普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徐 峰 校办主任
刘常升 教务处处长
王国仁 科技处处长
王玉琦 人事处处长
王 辉 学生处处长
刘恒义 计财处处长
牟 宏 后勤管理处处长
卜宪勇 校机关党委书记
张 皓 直属部门党委书记
兰 天 后勤党委书记
有 勇 产业集团党委书记
刘建军 东校区管理委员会【基础学院】党委书记
杨建春 文法学院党委书记
王克君 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
杨桂香 艺术学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孙国臣 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沙海影 理学院党委书记
王立慧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杨东坪 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书记
高英学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
武建军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陈 欢 软件学院党委书记
郑 虹 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杨定鹏 体育部直属党总支书记
张 哲 校团委副书记
吕 静 校团委副书记
曲 佳 校团委副书记
评选工作办公室主任:张玉宝(兼)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专门小组或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积极主动挖掘、推荐各类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参与到评选表彰工作之中,努力营造鼓励青年人拼搏进取,建功成才的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视野,充分了解申报人和申报集体的事迹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是本单位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
3、认真组织,保证进度。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积极做好申报人和申报集体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各类别评选登记表
2、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各类别评选汇总表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18日
主题词:五四 评选 通知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
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东北大学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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