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方案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选拔优秀人才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探索高职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和优秀学生选拔途径,探索有利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的导向制度。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3、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
二、组织工作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学院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教学、纪检监察的院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网络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纪律监察组共8个工作组,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是文理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并且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者。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向教育厅申报,计划纳入学院2018年招生总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计划数 | 备注 | |
计划 | 面向普通高中 | |||||
合 计 | 2500 | 2500 |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3 | 专科 | 90 | 90 | 理科 |
4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3 | 专科 | 90 | 90 | 理科 |
5 | 水务管理 | 3 | 专科 | 100 | 100 | 文科 |
6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7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8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 | 专科 | 100 | 100 | 文科 |
9 | 电子商务 | 3 | 专科 | 100 | 100 | 文科 |
10 | 经济信息管理 | 3 | 专科 | 100 | 100 | 文科 |
11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13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文科 |
14 | 通信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15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16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17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90 | 90 | 理科 |
18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1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专科 | 100 | 100 | 理科 |
20 | 数控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21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专科 | 100 | 100 | 文科 |
22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23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24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90 | 90 | 理科 |
25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110 | 110 | 理科 |
26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27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110 | 110 | 理科 |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18年3月5日10:00至3月9日16:00登陆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4所高职院校。
六、考试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并获得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测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文化素质考试 | 3月25日上午 9:00—11:30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考点设在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4月14日下午14:00—16:00 | 考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3、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考点设在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内。
4、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测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测试资格公布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化素质合格线,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学院测试名单,于2018年4月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
八、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获得学院测试资格的考生于4月5日—4月10日16:00点登陆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按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逾期未报名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从我院分类招生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可于测试当天到学院财务处(行政楼二楼)领取缴费发票。
登陆步骤:
第一步:登录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ahsdxy.ah.edu.cn/)。
第二步:点击飘窗链接“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
九、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及内容
1、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方式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文科测试语文和一般性常识;理科测试数学和一般性常识。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职业适应性倾向、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3、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
十、招生录取规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学院根据生源质量,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2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服从志愿录取,没有服从志愿,按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且文化素质成绩均相同者,文科考生以文化素质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文化素质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要求:参加2018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三)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于2018年4月2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一周。2018年5月1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确认
1、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5月3日一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后,方视为正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同时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正式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一、时间安排
(一)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并上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启动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二)2018年3月5日10时至3月9日16时,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三)2018年3月25日9:00~11:30,考生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试。
(四)2018年4月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ahsdxy.ah.edu.cn)查询。
(五)2018年4月14日前完成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准备工作。
(六)2018年4月14日下午14:00~16:00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地点: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七)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4月2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一周。
(八)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确认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4日。
(九)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2018年5月20日后开始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纪律监察组,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三、本方案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