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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百科-军事-台军体制
台湾军事战略
1949年以来,台湾的军事战略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大致经历了"攻势作战"、"攻守一体"和"守势防卫"三个时期。陈水扁上台后其战略思想又作了调整。
"攻势作战"时期(1949-1969年)。国民党当局退踞台湾初期,为防范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积极谋求美国的军事保护。美国出于围堵新中国的需要,派兵协防台湾。1954年,美台签订了军事同盟条约,即美台《共同防御条约》。1955年,美国会又通过了《台湾决议案》,授权总统在必要时可动用武力保卫台湾和澎湖。美台协防的目标达成后,台湾当局遂在军事上提出了"确保台澎金马,伺机反攻大陆"的战略方针,并在军事上积极进行各种准备。多次派遣小股部队和特务入窜大陆东南沿海,为其"反攻大陆"创造条件。在这一时期,台湾当局基本奉行"依美求存、伺机反攻"的"攻势作战"战略。这在60年代初期表现得十分明显。后由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使得其"反攻复国"的图谋未能得逞。
"攻守一体"时期(1969-1979年)。1971年台湾当局的代表被驱逐出联合国,中国政府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关系开始解冻。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虽未放弃"反攻大陆"的幻想,但也意识到依赖美军防卫台湾和武力"反攻大陆"已不切实际。为适应形势的变化,谋求长期生存,台湾军事战略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是战略思想由"以攻为主"转向"以防为主",二是战略立足点由"依美协防"转向"独立防御"。在此时期,台湾军队虽未彻底放弃"反攻"念头,但其建军备战的重点已经转到加强防御作战准备方面。70年代后期,台湾军队在台湾海峡地区的军事活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逐步停止了对大陆的武装袭扰和飞机入陆侦察活动。
"守势防卫"时期(1979年至20世纪末)。1979年1月中美建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被废止。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随着这一形势的变化,台湾当局虽口头上仍表示奉行"攻守一体"的军事战略,但实际上已被迫实行"守势防卫"战略。
1991年5月1日中止"动员戡乱时期",表示台湾不再试图以武力收复大陆。这项举动的军事意义并不大,但是确定了台湾大陆政策的基本转变,配合和平共存和通过谈判达到新的政治目标。台湾"国防"政策中的战略构想是从"攻守一体"转向"守势防卫",提出了"防卫固守、有效吓阻"的军事战略,也就是不再对大陆采取挑衅或先发制人的军事行动。其基本立足点是企图通过建立一支强大的"吓阻力量",慑止两岸战争的爆发,达到"不战而胜"、维持两岸分裂局面的目标。这一战略思想是为李登辉的分裂路线服务的。1999年,台湾当局又将"防卫固守、有效吓阻"战略调整为"有效吓阻、防卫固守"。
陈水扁上台后,台湾的战略思想又作了新的调整。2000年6月16日陈水扁在主持台"陆军官校"校庆典礼上提出了"决战境外"的作战指导思想,强调要将"守势防御"调整为"攻势
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