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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5篇
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1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 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按照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同德县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7名(1名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5名责任河长),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67名,分属21个成员单位和67个行政村,范围覆盖26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政府网站公布,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先后研究下发了《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全县河道长效管理意见》《同德县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乡(镇“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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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洪法》等有关法规,成立了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河道清障联合行动,对全县7座涉及河道砂场进行整治,其中,科加二、三、四社砂石料场存在超挖情况,现已责令停业整顿,其余4处砂石料堆放场已划定行洪红线,保证了河道行洪安全;截至目前,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已累计动用铲车、运输车25车次,组织干部职工及农民工300人次,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填埋河道垃圾约15吨,河道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另外,对未办理环评报告的巴沟电站、戈迈一级电站及牧场电站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停产整顿;对4座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水电站已补发取水许可证。同时,对同德县星月屠宰场排放污水问题,已责令关停;青海正旺草源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全面升级改造,待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人心,家户喻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拟在河段分界处设立河长公示牌120个,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目前,120个河长制公示牌正在加紧制作当中文章。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全州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抓好我县境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划,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县、乡“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大力加强县、乡、村“河长制”建设,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三员落实到位。及时出台“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
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依照本辖区内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尽快完成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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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大污染源治理。着力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着力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严格执行养殖场排放不达标“黑名单”制度情况报告。着力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巡查制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2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美丽衡阳”的具体行动。我区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流覆盖情况
按照省、市方案,划定我区列入河长制管理的长度5km以上河流共5条,分别是龙荫港、乌石铺、金月港、新村港及石子江。我区结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及环境保护的需要,主动加压提标,增加了长度2km以上溪河9条,分别是灯山河、龙凤溪、大港子、小港子、杏溪港、罗渡港、石牌溪、石涧溪、观音溪,共14条,占全区河流总数的100,实现了全覆盖。
二、工作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推行河长制工作后,我区及时传达贯彻,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基础,全面构建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制。3月20日,区级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岳办发[20]17号),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管理层次,搭建区、乡、村落实河长制工作架构。至5月底前,三级河长制基本建成,并根据换届情况进行了调整。区域内3个乡镇(街道),沿河22个行政村(社区)共确定62个河(段)长,实行分级分段管理。
二是进行河长公示。区、乡、村三级河长名单5月底已经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示。根据工作需要及河流分段情况,全区拟设置各级河长公示牌43第 3 页 共 12 页
块,并按照5a级景区标识牌标准安排了23万元专门经费用于统一制作,目前采购招标已经完成,正在制作安装中,预计本月底可以全部完成。
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按照市政府20年第5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区于5月底相继出台了《南岳区县级河道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关于成立南岳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的通知》,正式组建了由水利牵头,公安、环保、国土、综合执法、农办、环卫等部门参与的县级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截至目前,联合执法队共组织巡查21次,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制止涉河违法行为6起,查办涉河案件1起,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是开展河流普查及“一河一策”试点。为摸清底数,区河长办对域内14条河流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分别建立了档案;针对河道各自情况不同的实际,财政安排24万元专项经费开展“一河一策”试点工作,目前已聘请专业机构对龙荫港试点河流进行调查。
(二)突出重点,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
一是实行流域内全面禁采。我区河流短小,考虑采砂对环境地貌影响较大,河道砂石资源已禁采多年,但近来砂石价格上涨导致违法偷采、沿河洗砂现象开始出现。区政府及时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取缔,有效维护了河道秩序。
二是开展涉河湖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污、设障、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截污改排各类污水排口15处22个,取缔封堵非法排污口15个,取缔水源地农家乐3家,整治沿河农贸市场1座。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推进兴隆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项目,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等工程已动工建设,全面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点。
四是持续做好河道保洁。坚持把河道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城区河道清淤清障工作,以乡镇为主体、有关责任部门配合方式落实农村河道保洁任务,河道环境卫生总体良好文章。
三、下阶段工作设想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第 4 页 共 12 页
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围绕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加强部门与乡镇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共同做好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经常性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试点河流整治。根据“一河一策”试点河流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计划,按照“分类部署、分级负责、区域协同、整河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机制,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任务,强化督查和问责,切实保证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四、相关建议
1、河长办机构配置需要进一步政策支持。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长办是常设机构,目前区、乡两级河长办根据工作方案进行了设置,但机构规格、人员配备缺少指导性意见,基层执行存在困难。建议市级出台详细意见,指导基层河长办机构进行“三定”。
2、经费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情况报告。河长制工作系统性强,点多、线长、面广,既要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但更关键的是要解决问题。在解决日常管理工作投入的同时,更需要专项工作预算投入,仅靠地方财政解决难度较大建议市级统筹考虑,结合河流普查情况安排必要资金解决计划,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3 一、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1、编制了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2、编制了20年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一是1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实施垃圾收集处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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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石台县县域污水处理ppp项目,主要包括城区污水管网、蓬莱仙洞污水管网、石台县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人民路、曙光路改造提升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实现4个乡镇建成区和23个中心村的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移交运营,并全面启动3个乡镇建成区和55个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评审;
三是水流域环境治理项目,黄湓河(小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秋浦河防洪治理工程(Ⅱ期),主要实施河道清淤整治,护岸生态整治;四是城区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实施新建蓄水工程、铺设管道、水源整治,应溪塥已建成,管道铺设准备招投标;五是县城二水厂供水规范化建设,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年底完成。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1、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及“小散乱污”企业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