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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人事处
吉大人字[20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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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 推荐、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选拔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08]138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 (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1、推荐范围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主要从我校教学科
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硕士点和重点课程,特别是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优先推荐。
2、推荐条件
①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②教学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成绩突出,为国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③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④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推荐名额
我校2008年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4名。 (二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推荐范围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主要从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省级和我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硕士点和重点课程,特别是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优先推荐。
2、推荐条件
①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②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主攻方向,有一定的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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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诣,成绩较突出,为校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③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④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推荐名额
我校200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5名。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各单位参照推荐条件,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各不超过1名。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指定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进行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指定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进行推荐。
3、学校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举行评审会议,经评议确定我校“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
4、公示候选人名单。
5、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六份,交纸质及电子文档,须两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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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并以Excel文件形式制成软盘。
3、《培养计划》一式六份,须交纸质及电子文档。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均为3年,《培养计划》须分年度安排培养内容及培养目标,由培养对象申请人、指导教师和部门学术指导小组共同商议确定,落款为吉首大学。
4、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5、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书面材料,须交纸质及电子文档(如有相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2篇(部)的复印件各一份,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各一份。
6、以上复印件按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明、政治思想表现证明材料、教学能力证明材料、科研及学术水平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7、复印材料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人应在复印材料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然后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8、请各单位于5月20日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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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验收检查对象:
2005年度确定的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二 验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 验收检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式三份)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表》(一式三份)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3、《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的纸质及电子文档(Excel数据软盘)各一份;
4、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落款为吉首大学,一式三份)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各自装订成册);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