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X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我镇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完成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秸秆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年,在X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出一个火点”,重点区域秸秆禁烧率达到90%以上,一般区域禁烧率达到80%以上;确保在上级部门遥感卫星监测通报结果中我县无火点;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被省、市政府约谈、整改。
二、重点区域
X周边1公里,县道两侧各500米,各类主要输电线路两侧各1公里,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及县级以上文物古迹周边500米范围内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三、重点时段
夏季:5月10日至6月20日;
秋季:9月1日至10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委会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做到守土有责,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农作物收割期间,要组织精干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重点区域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一般区域不连片烧、集中烧”。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田间地头和人。要突出大户管控,各村要与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严禁焚烧秸秆。要注重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及经纪人,对秸秆进行收购、处理。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秸秆腐熟剂,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引导鼓励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秸杆堆场,提高秸杆储存利用水平。引导和鼓励种养大户、合作社、公司对秸秆进行回收加工做饲料、肥料、能源、建材和食用菌基质。
五、主要措施
根据镇政府安排,秸秆污染防治禁烧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农业、派出所、交管、等单位协同负责,各村具体负责本辖区秸秆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站牵头组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制定禁烧工作奖惩考核方案,协调日常禁烧相关工作;组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对接上级卫星火点核查工作。
农业服务站负责制定我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到田头,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灭茬还田、过腹还田、堆腐还田和转运利用。对准入的下田收割机加装配套秸秆破碎抛洒装置,指导各镇根据实际情况配套打捆机、秸秆割草机;积极发展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项目,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
派出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从严、从快、从重予以依法处理,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交管站负责指导做好县道两侧秸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保障公路畅通、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秸秆污染防治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村民委员会要就禁烧秸秆问题,制定村规民约,责任落实到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此项工作进行层层部署,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焚烧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负责。
(二)抓好指导,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农业服务站要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留高茬直接还田,旱地、园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堆肥、沤肥还田,逐步形成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宣传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性,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有条件的村社要开展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召开现场会,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焚烧秸秆责任追究。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实地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奖惩的基础依据。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禁烧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秸秆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禁烧工作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体系,与干部考核挂钩。在禁烧时间段,对市以上部门通报的乡镇予以环保“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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