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职业教育大省的发展目标,为娄底市"三大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中等技术人才,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向科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原则
1.以评价促进改革发展的原则
(1)促进学校进一步转变办学思想,坚持面向市场和面向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推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2)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中等职业教育的先进教学方法。
(3)以就业为导向改革考试、考核、评价方法,突出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评价体系。
2.以评价促进教学常规管理的原则
(1)促进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和实习实训、顶岗实习任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实习管理和就业管理。
(2)推进课程改革,完善教科研制度,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校本研究和课堂研究。
(3)加强教材建设,坚持从规范合法渠道征订、使用教育部门规定的教材。
3.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提高的原则
(1)促进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
(2)促进学校制定和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建立与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机制和适应办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4.涉及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的问题实行专项限期整改的原则
(1)发布虚假广告,买卖生源,滥发文凭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违法犯罪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学历教育未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的。
(4)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足的。
(5)不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组织学生和教师参加各种竟赛的。
(6)不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参加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统测的。
(7)购买使用盗版、盗印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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