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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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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
武汉市2017年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
导读:武汉市2017年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已经公布,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均为75-6日,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1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确保公平、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合理制定2017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
(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
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100%4-5月,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31日为统计时限,于531日前,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

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12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531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凡在531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30日一天,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15-18日向社会公示。
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落实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和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片内学校入学。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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